我省表彰2016年度全省藏传佛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专项考核优胜地区(单位)

09.03.2017  01:02

根据青海省藏传佛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专项考核办法,按照“好中选优”原则,2月26日,经省藏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授予果洛州2016年全省藏传佛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突出贡献奖;授予玉树州、黄南州、海东市2016年全省藏传佛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优秀地区;授予海西州、海北州、海南州2016年全省藏传佛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良好地区;授予西宁市2016年全省藏传佛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实践创新奖;授予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6年全省藏传佛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优秀单位;授予省财政厅2016年全省藏传佛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良好单位。
      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统战、民族、藏区、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不断加强藏传佛教寺院社会管理创新,持续深入推进寺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六大工程”,全面落实寺院教育、管理、维稳工作责任和措施,建立健全依法管用和谐的藏传佛教寺院管理长效机制,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有力维护了藏传佛教正常秩序,为推动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