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与省藏语系佛学院对接协调全省藏传佛教寺院经师资格评定聘任工作

31.08.2018  12:21

      8月23日,省民宗委副主任圏启章带领宗教业务处室、省佛教协会负责人赴省藏语系佛学院,就全省藏传佛教寺院经师资格评定聘任工作进行对接协调。

座谈会上,双方围绕藏传佛教经师资格的认定、聘任、职称等级和评定等进行交流讨论,并就有关问题达成共识。同时,与会人员学习了《宗教事务条例》《藏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藏传佛教寺庙主要教职任职办法》《藏传佛教寺庙经师资格评定和聘任办法》和《关于藏传佛教寺院经师资格认定工作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大家认为,藏传佛教寺院经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借鉴2017年玉树州称多县藏传佛教寺院经师资格评聘试点工作成功经验,有效加强和规范藏传佛教寺院经师资格认定和聘任工作,依法加强藏传佛教事务管理,成立工作指导委员会,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大家一致表示,要统一思想、强化领导,主动作为、加强沟通,理清思路、创新方法,优化措施、分工协作,尽早成立指导委员会,制定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认真开展藏传佛教经师资格评聘认定工作,为我省藏传佛教健康有序奠定扎实的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