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运政执法将实施全过程记录

25.04.2017  20:41
    为有效固定执法证据,减少执法争议,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调查取证行为。近日,省运管局根据国务院及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要求,围绕省厅安排部署,制定实施了《全省道路运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面落实运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针对我省基层运管机构在现场执法时出现的行为随意、不按程序执法、不文明用语等不规范行为,《办法》规定运政执法人员在实施现场执法检查时,必须将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将影音纪录作为全过程纪录的重要补充。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重要执法环节,结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和省局执法文书电子化制作要求,依据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选择规范性执法文书进行文字表述和纪录,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提存、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在表明执法身份、说明执法意图、告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等前提下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争议。
    实施运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将为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放管服”工作、树立执法机构形象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