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留痕,严防“带病提拔”

27.02.2017  10:33
来源:青海日报

  日前,青海印发《省管干部任前公示办法》《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实施意见》等制度,前移审核关口,强化任前把关,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设置“防火墙”。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选什么人、用什么人,关系党的事业发展,关系国家长治久安。青海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结合实际出台实施办法,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和程序可以说越来越严格、规范。

  干部“带病提拔”,是指干部在提拔前或提拔过程中,存在有违纪违法行为但组织未能发现或查实,得以提拔任职的情况。虽然被“带病提拔”的领导干部只是极少数,但影响极坏,危害极大。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干部“带病提拨”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有所滋长和蔓延,已是一个值得高度重视的问题。因此,如何严防和纠正干部“带病提拔”问题,是摆在各级党委及其职能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近年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越扎越紧,干部“带病提拔”现象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然而,在众多体检环节、层层防护中,仍有少数“带病”者侥幸“闯关”,成为“漏网之鱼”。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举荐者喜欢成人之美,愿意“授人玫瑰,手留余香”,让带病干部隐身遁形;二是组织把关不严格,考察时间安排仓促,“印证式”“应景式”考察,对干部的“德”以及八小时以外情况了解不足,让带病干部有机可乘;三是过程监督不到位,对“小病小恙”姑息迁就,发现问题常常是“到此为止、下不为例”,让带病干部边腐边升。

  防止“带病提拔”,将“带病”“染毒”干部挡在墙外,应当建立全程纪实制度,实行“一卷式”记录,“账簿式”管理,“链条式”倒查,筑牢“防火墙”,拧紧“压力阀”,织牢“过滤网”,设置“防护罩”,最大限度减少选人用人自由裁量空间。

  严把程序关,环环留痕堵塞漏洞。应当采用表格形式细化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各个环节,精确记录初始提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沟通酝酿、征求意见、讨论票决、任前公示、决定任用等环节,为实施责任追究提供真实依据,确保工作一步不少,一环不落,杜绝不履行程序、越过程序、简化程序、变通程序等现象。

  严把考核关,全面考准识透干部。知人识人,重在考察。应当彻底改变以往不换届不考察、不提拔不考察、不调整不考察的做法,拓宽近距离考察干部的渠道,经常性地广泛接触干部,深入了解干部的日常行为和表现,充分发挥平时考核的识别作用;加大反向测评力度,实行精准的正反向评价,对干部进行全方位体检、透视,全面了解干部“德”的表现以及八小时以外情况。

  严把责任关,倒查追责压实责任。应当建立违规选人用人工作倒查机制,以“痕迹管理”落实“谁推荐、谁负责”,既倒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又倒查各把关主体责任;既纠正违规作出的用人决定,又追究各环节责任人责任,倒逼选人用人责任“链条”上的各单位、各责任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当好选人用人的“参谋”“守门员”,堵塞“带病上岗”、“边腐边升”漏洞。

  宏伟的事业,需要高素质干部。各级党组织应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结合深入贯彻《干部任用条例》,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着力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四个转变”新思路,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