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全面完成州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

28.12.2015  18:38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5〕83号)的要求,海北州迅速行动,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全面清理调整行政职权,并组织开展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经过集中审核、三上三下、合法性审查、征求意见、专家咨询等主要环节,按照清权、减权、制权、晒权四个阶段分步骤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建设;在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中明确了部门管理职责与分工,包括“部门主要职责”、“部门职责边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公共服务事项”、“责任追究机制”等内容。

经全面梳理,列入清单编制范围的州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省垂直管理部门设在海北州的机构以及列入党群工作机构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单位共54个。目前,州直各部门行使行政职权事项共计5808项,其中:行政审批192项(其中,7项为省驻州单位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处罚4637项、行政强制156项、行政征收征用63项、行政收费38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裁决5项、行政确认52项、行政奖励38项、行政检查87项、行政监督219项、其他行政权力308项。州政府门户网站和海北政报也将适时同步公开权责清单。权责清单公布后,严格执行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加强督查监管、规范权力运行,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海北州各县将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本级政府及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责清单的公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