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统筹协调 全面落实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

31.10.2017  20:58

        2017年乐都法院党组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全省法院“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不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全面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筹领导,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统筹谋划全局,系统合力推进。该院党组着眼全局抓统筹,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协调推进。定期听取各庭室党风廉政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

        二、健全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制定党组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细化责任任务,明确责任担当,完善“签字背书”机制;强化班子成员分管责任,并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延伸到部门负责人和基层法庭,确保责任明晰、全面监管、履责到位。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讲党风廉政建设党课,坚持原则、以身作则、敢抓敢管。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反腐倡廉工作及时督促检查,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严肃责任追究。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两个责任”追究办法,对顶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搞“四风”的坚持“一案双查”,坚决追究领导责任。对履行责任不到位、发生违纪问题的达到惩戒和警示的目的。

        乐都法院党组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大部署,坚决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省委、市委相关规定要求,全面从严管理干部队伍,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的氛围更加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