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知名景区扎推涨价有悖公益性

18.04.2016  08:32

   如果旅游经济完全变成了“门票经济”,那么被关在围墙内的景点,就会像笼中之鸟,失去生命力。因此,对景点而言,眼睛不能仅盯着门票收入,而要着眼于行业整体水平提升之后的收益。

  随着天气变暖,旅游逐渐进入旺季,国内景区的门票也开启了旺季模式。自4月份以来,众多知名景区的门票价格开始上调。如四川九寨沟景区、黄龙风景区于4月1日起至11月15日执行旺季门票价格,其中,九寨沟门票220元/人,观光车票90元/人;黄龙风景区门票为200元/人,等等。(据4月11日《苏州日报》)

  当下,不少知名景区的门票突破200元,一家人游一个景区(附带其他收费)动辄突破千元,这样的票价已涨到令游客望而生畏的程度。媒体总结出景区涨价的三条理由,首当其冲是弥补资金缺口以保护景区环境资源;二是成本高于收益,需要涨价维持运营;三是抑制客流,避免人流过多严重超出景区的承载能力。

  然而,景区门票涨价的各种说辞背后,其实还隐藏着利益链条。据媒体报道,有的景区门票收入由景区旅游运营者和管委会分成,扣除税费后,管委会可分得三到五成门票收入。管委会拿到这笔收入后,再向地方财政上交一定比例,剩下的留给自己。显然,部分地方政府是这些景区门票上涨的利益相关者。在这些景区,门票收入越多,地方财政的腰包越鼓,特别是一些著名景区,每年门票收入数额巨大,地方政府靠分成即可坐享其成,监管门票涨价乱象的动力显然不足。

  试想,如果旅游经济完全变成了“门票经济”,那么被关在围墙内的景点,就会像笼中之鸟,失去生命力,这样的景区也将逐渐丧失对游客的吸引。因此,单纯贩卖景点门票,不是旅游发展的长久之计,配套开发、优质服务、文化挖掘、多元格局才是旅游业成熟的标志。

  事实上,早在2014年8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利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以及景区内另行收费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项目价格要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体现公益性,严格控制价格上涨”。

  因此,对景点而言,眼睛不能仅盯着门票收入,而要着眼于行业整体水平提升之后的收益。西湖景区免费开放14年,换来了城市第三产业的蓬勃发展;美国黄石公园,门票收入占公园全部收益不到7%,价格仅占国民月平均工资不到1%,其成功的管理模式被许多同行学习借鉴。即便是确有必要涨价的,也要借此机会提升管理水平,用好听证会等民意沟通平台,把收支账本做得明明白白,把每一分钱都用到提高群众旅游满意度上。

  总之,作为公共资源类景区,跟风扎堆涨价显然有悖于公共景区的公益性。因此,防止一路看涨的景区门票剥夺中低收入人群游览参观风景名胜的权利,中央政府要科学地规定景区“严格控制价格上涨”。同时,打破地方利益壁垒,在公益性景区管理上,充分彰显国家作为所有者的管理主体地位,加大国家重点投入的力度,弱化地方政府对“门票经济”的依赖,真正使得重要的文化自然景区牢守公益性界线,让景点旅游成为国民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