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启动

24.11.2018  09:40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政策规定,我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简称“公务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畴,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所缴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缴费费率为0.2%,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通知》还明确了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后待遇享受等相关内容。

  省人社厅将组织召开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启动会,要求各地严格按照《通知》认真做好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和用人单位参保意识,切实保障公务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