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青公安交警素质强警交流合作会议召开

11.09.2017  17:2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机关对口援青和素质强警交流合作的部署要求和“7·13”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江苏、青海两省公安交警部门素质强警交流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9月6日上午,江苏、青海两省公安交警系统素质强警交流合作会议在西宁召开。  

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朱传彪一行7人参加会议。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元春出席会议并作讲话。青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朱运军主持会议,总队在家班子成员及机关各支队负责人共30人参加会议。  

会上,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朱传彪,青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陶学斌分别就两省的省情、公安交管工作及前期开展的警务协作等方面作了简要介绍。会议就两省公安交警部门在教育训练、干部互派锻炼、警务实战送教上门、专项业务培训及交警队标准化建设装备援助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并签署了《江苏、青海公安交警部门素质强警交流合作框架协议》。  

朱运军指出,公安机关对口援青和素质强警交流合作受益最大的是青海公安交警部门,江苏总队与青海总队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充分证明江苏公安厅交警总队对青海公安交警的关怀与厚爱,深受温暖和感动。位于长江之源的青海和位于长江之尾的江苏,以天然的长江为纽带,把我们青海公安交警和江苏公安交警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江苏公安交警溯源而上,为青藏高高原的青海公安交警溶入活力、注入动力,这种血浓于水的联系连结,为两省公安交警搭建了非常重要的机缘和平台,我们将把这个机缘和平台利用好,发展好,以此次交流合作和框架协议的签约为契机,加强两省公安交警多方面的交流、深化全方位的合作、推动互补性的发展,使两省公安交警的交流和合作不断地推进,不断地深化。  

朱运军强调,一提高思想认识,找准角色定位,提升公安交通管理交流合作领域的能力和水平;二突出强化人才培养,建立完善沟通协商机制,抓好落实落地;三建立交流合作的沟通协调机制、项目管理机制和宣传推动机制。下一步,我们将着眼于新形势、新任务和实战的需要,以“围绕中心、服务实战、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整合和发挥江苏、青海两省公安交警资源优势,不断深化交警队伍人才教育训练,全方位、深层次强化队伍建设交流合作,建立完善两省公安交警部门素质强警交流合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青海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整体水平。  

期间,朱传彪一行对我省公安交警基层基础、科技信息化建设及高等级公路交通管理等工作进行调研和交流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