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十佳公安派出所”“十佳社区民警”评选启动

26.06.2014  11:3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扎实推进《青海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和《青海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派出所建设的决定》,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弘扬公安派出所和社区民警扎根基层、奋发向上、建功立业的精神风貌,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青海十佳公安派出所”和“青海十佳社区民警”评选活动。本次评选活动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西海都市报社具体组织实施。

  此次评选活动今日启动,至8月底结束,分为初选、宣传、投票、表彰四个阶段。其中,“青海十佳公安派出所”的评选范围为全省正式批准设立的公安派出所,参评条件必须是派出所领导班子团结进取、勤政廉洁、凝聚力和模范带头作用强;队伍管理规范、纪律严明、内外形象好,派出所4年内未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和辅警人员无违法违纪问题;密切联系群众、热情服务群众,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群众对派出所工作和社会治安满意率达90%以上的;忠实履行职责,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工作成绩突出,在近年市、州公安局考评中名列前茅,事迹曾在市、州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被广大群众和公安民警认可;被评定为一级或二级公安派出所的。“青海十佳社区民警”评选范围为全省公安派出所在职、在编已授警衔,从事社区、驻村(驻寺)警务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民警察,参评条件必须是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献身公安事业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爱岗敬业,业务精通,成绩显著,工作经验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忠诚履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秉公办事,严格执法,清正廉洁,近五年无违法违纪问题;密切联系群众,热情服务群众,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得到广大群众的赞誉,事迹生动感人,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和深厚的群众基础。

  此次评选活动采用组织推荐、自下而上、群众参与、媒体推介的方式,先由地方公安机关推荐参评派出所和民警,由评选活动办公室初选后评出20个左右候选派出所和20名左右候选民警。然后由西海都市报、西海都市报“掌上青海”通过开辟专版、专栏,对候选派出所和候选民警的先进事迹集中报道,并组织专家投票和接受社会各界向报纸投票和网上投票。最终结合专家投票和社会投票总数确定“青海十佳公安派出所”和“青海十佳社区民警”名单。

  荣登获奖名单的派出所和社区民警,将被分别记集体三等功一次、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并分别颁发牌匾、荣誉证书和奖金。同时,还将对提名的派出所和社区民警颁发证书和奖金。(龙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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