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表彰在“双百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

28.06.2014  19:47

  青海新闻网讯(本网记者  崔永焘 报道) 6月27日,青海省公安厅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总结全省公安机关“双百行动”成果,表彰表现突出8个先进单位和312名个人,并传达了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和省委书记骆惠宁对“双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的重要批示。会议分析研究当前公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安排部署下半年主要工作。

  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志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一是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实质。当前,正值上半年结束的重要节点,也是各项重点任务目标推进的关键时段。各市、州、县公安机关要迅速行动起来,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公安重点工作。统一广大民警的思想认识,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引领广大公安民警以更加昂扬的士气和热情,切实把全部心思、全部精力投入到当前公安工作中来。二是认真排查工作不足。一年的时间即将过半,各地、各部门、各警种要认真对照年初全省公安工作会议部署重点任务,抓紧盘点成绩、查摆不足,真正做到底数清楚、思路清晰、任务明确。尤其要针对确定的刚性责任,结合各地实际、各警种实际、各岗位实际,剔除麻痹松懈思想,凝聚警心,汇聚力量,专注工作。三是扎实抓好工作落实。要抓好“定责、履责、问责”三个环节,“定责”就是要落实责任,“履责”就是要转变作风,“问责”就是要强化督导。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务实进取、真抓实干,聚焦、聚神、聚力,扎扎实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逐级督察、重点督察、全程督察,对因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案事件的,坚决进行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刘志强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将“双百行动”好的作法、好的作风,融会贯通到下一步工作当中去。要求全省广大公安民警扎实工作,主动担当,拼搏进取,坚决维护全省安全稳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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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2月1日至今年3月31日,青海省公安厅开展“双百行动”,即从厅机关40岁以下民警中抽调130人,集中120天时间深入全省8个市州基层公安机关开展工作。在此行动带动下,各市、自治州和县级公安机关按要求抽调800余名业务骨干沉到一线,转变作风、服务基层,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双百行动”中,公安厅派出的8个工作组深入一线,积极开展维护稳定、信息登记录入、“一标三实”采集录入、寺院社会化管理、服务群众“五项重点工作”,为全省各族群众营造了更加稳定祥和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