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盘点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六大亮点

17.01.2017  13:02

2016年,青海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按照公安部和省委政法委关于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部署要求,合理规划目标,精心组织实施,细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呈现出“六大亮点”。

亮点一:推行网上办案“单轨制”

一是新建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按照“依法规范、安全高效、服务实战、操作简便、权责一致、适度超前”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研发了新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实现“弯道超车”,走在全国前列。2016年9月30日,新系统正式开通运行,开启全省公安机关案件信息网上记载、案件审批网上进行、卷宗档案网上生成、案件质量网上考核、执法问题网上预警、办案情况网上统计的新模式。

二是强力推进网上执法办案。系统上线运行前培训骨干“小教员”1800余人次,保障民警掌握网上办案技能。逐步封存纸质法律文书,转变办案模式,强化技术保障和督导检查,对网上办案情况进行月通报排名,强制入轨。

截至2016年底,全省公安机关通过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共分流警情76952起,受理行政案件5027起,立刑事案件4568起。从2017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网上办案“单轨制”工作目标。

亮点二:实现执法监督“全程化”

进一步强化执法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建立系统化、实时化、常态化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实现对执法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一是完善法制员制度。修订了《青海省公安机关法制员管理办法》,选配法制员737名,充实法制员力量,实现执法环节法制员全覆盖,案件源头质量把关得到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对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案件审核把关职责的“十佳”法制员、优秀法制员予以表彰,激励法制员更好地发挥案件“质检员”作用。

二是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全面推行受案立案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精心做好顶层设计,制定实施意见和工作规定,解决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立案不查、违规立案等执法突出问题,规范刑事办案流程、提升刑事办案质量。市(州)、县级公安机关案管中心和案审中心已全部建立运行,并依托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对接报警、受立案、审核审批等重点执法环节进行科学管理和全程监控。

三是优化执法质量考评。修订完善《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细则》《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操作标准》。建立了日常考评、阶段考评、专项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动态考评机制,不断优化考评指标系统,充分调动广大民警的执法办案积极性,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公信力。

四是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针对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出台了《青海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对民警执法办案中可能存在的36种过错情形,从问责程序、问责方式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以责任制倒逼民警良好执法习惯的养成。

亮点三:建设规范执法“安全区”

全省公安机关结合贯彻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按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工作规定》要求,将科学设置、规范使用执法办案场所作为预防执法安全问题、提高执法质量的重要基础和硬件保障来抓。立足本地实际,借鉴先进经验,因地制宜进行改造,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规定。

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办案中心42个,办案区260个,85%的执法办案部门实现在执法办案场所办案。通过对执法办案场所的合理设置和物理设定的科学高效的办案流程,消除了执法安全隐患,引导民警按照规范流程操作,倒逼民警规范执法,促进执法更加规范安全。

亮点四:打造窗口服务“升级版”

一是继续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明晰执法权责,厘清权力边界。

二是深入开展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全省公安机关窗口单位全部统一了外观标识,合理划分工作区、服务区及等候区,实行“低台敞开”式接待,增设饮水机、便民椅、智能排号机等基本服务设施,严格落实“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首接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方便群众办事。

三是积极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紧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分两批推出涉及治安、消防、出入境、交通等方面的31项便民利民措施,不断释放公安改革的红利。特别是“居民户口省内迁移网上流转”“省内户籍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藏语音考试系统”“机动车号牌现场制作与安装”等多项措施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得到提升。

亮点五:推行实战培训“新模式”

一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筑牢忠诚警魂,教育引导广大民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自觉做到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强化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二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认真落实“三个必训”,精心继续组织开展“警种专业培训班”“送教基层行”“素质强警交流合作”等活动,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的依法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实战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三是完善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严肃考风考纪,强化考试结果应用,将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结果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和民警个人评优评先、立功受奖、晋升晋级先决条件,以考促学、以考促练。

目前,全省已有12111人(次)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7512人(次)取得中级执法资格,167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

亮点六:狠抓执法保障“强基础”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高度重视执法制度建设,完善执法标准和指引,引导民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最大限度遏制随意执法问题发生。

二是充实一线执法警力。深挖内部潜力,合理配置警力,从各级公安机关抽调1263名机关民警下沉到基层执法单位,有效缓解了一线执法办案部门警力不足的实际困难。

三是加大经费和装备保障。想方设法提高基层公安保障标准,公安业务经费和装备向基层倾斜,加强单警装备、现场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设施的普及装配和规范使用,为一线执法提供全方位的硬件支持。2016年,省公安厅按照一线执法执勤民警每人1.5部的标准,配发执法记录仪5000余部、数据采集存储终端250部。

四是建立完善民警合法权益维护机制。及时推出“爱警暖警十条措施”,坚定支持民警依法履行职务,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树立执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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