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督查调研

26.04.2017  21:01
为全面掌握《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实施情况,推动民族成份管理工作依法规范实施,4月18日至20日,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组成调研组,对全省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进行督查调研。 调研组先后赴西宁、海东市和海西州,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到行政服务大厅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调研。调研组与基层民宗、公安、卫生、教育、司法、民政、乡镇(街道)、社区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面对面座谈交流,了解掌握存在的主要问题,解答工作人员提出的困惑,并对基层民族成份变更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针对存在的问题,调研组就进一步做好民族成分更改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以创建民族团结先进区为契机,通过多种途径深入宣传《办法》,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办法》的政策规定;二是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三是严格工作纪律,简化工作环节,按照《办法》中的规定严格审批流程,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