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门槛将适当降低

21.08.2015  18:59

   记者昨日从省城乡住房建设厅了解到,下半年,我省将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进程,适当放宽户籍、住房、财产和收入等准入条件,降低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门槛。

  下半年,我省各地、各部门将加快公租房分配入住,全面启动公租房申请受理工作,拓宽申请渠道,提高审核效率,建立健全轮候制度,对住房救助对象做到优先保障;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进程,适当放宽户籍、住房、财产和收入等准入条件,降低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门槛。省住建厅要求,对未竣工的项目,在其竣工前3个月就要编制配租方案,提前启动配租程序,在项目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完成分配入住工作。

  我省还将加快推进公租房共有产权配售工作。各地将按照相关要求,建立租金定价机制,完善租金收取办法,并根据保障对象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全面实行公租房差别化租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