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证“放管服”改革暨优化公证 机制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10.08.2018  18:00
  8月6日,省司法厅召开了全省公证“放管服”改革暨优化公证机制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全面部署了我省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伯林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会上省厅律师公证管理处通报了全省公证体制改革进展和公证领域“放管服”实施情况及当前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改革的具体任务;邀请省财政厅政法处和省人社厅社会工资处相关负责人就优化公证机制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刘伯林副厅长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6月26日全国公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省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开展,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深入理解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推行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需要,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的需要,是推进我省依法治省的需要。贯彻落实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各地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坚持党对公证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党建引领,牢牢把握新时代公证工作的政治方向,充分认识到“放管服”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增强做好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刘伯林副厅长强调,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公证机构、公证员要认真贯彻落实好《青海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公证“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别是减证便民的“15条”措施和28项“最多跑一次”办证事项,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创造条件,认真抓好落实。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全力推动“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三是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扎实开展公证减证便民各项工作。四是强化公证服务质量监管,切实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和效率。五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工作协调能力,积极助推公证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六是加强督导,落实责任,确保“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刘伯林副厅长要求,减证便民是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证行业的重要工作任务,各地司法行政部门、公证机构要按照省司法厅的安排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好省厅《贯彻意见》中提出的15条措施,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及时公布本地区“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清单,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全力保证公证减证便民工作落到实处。要积极向社会宣传,扩大影响,让老百姓知晓减证便民的具体措施,监督好我们的服务,促进我们在监管上谋创新,在服务上促提升,切实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和效率,办好涉及百姓需求、基础民生的普通民事类公证业务,确保公证事业沿着方向健康发展。
        此次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共设35个分会场,各市(州)、县主管公证工作负责同志及全体公证员参加了分会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