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速北京至拉萨线西宁南绕城公路工程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09.06.2014  17:06

          国家高速北京至拉萨线西宁南绕城公路工程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11】35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本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国家高速北京至拉萨线西宁南绕城公路工程主线起点位于互助县曹家堡机场,路线经曹家堡临空综合经济园区、西宁市东川经济开发区、城东区、城中区、城西区,终点在湟中县扎麻隆村与西湟一级公路相接,路线全长59.765公里。整个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路基标准宽度33.5米(分离式路基单幅宽度16.75米),桥涵与路基同宽,桥荷载标准采用公路-I级。全线共设置6座隧道,其中特长隧道1座,长隧道3座,中隧道1座,短隧道1座。

本项目施工监理设置二级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为陕西海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机电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进行招标,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共划分为1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

监理内容

计划监理周期

第四驻地办

全线范围的通信、收费、监控三大系统和隧道机电工程系统(隧道机电工程含隧道通风、照明、供配电、监控、消防等)及变配电工程等的施工监理。

施工准备期监理:1个月,施工监理计划服务期:14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满足相应监理资质要求的监理单位,均可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标段进行投标。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工程监理投标资格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标段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第四驻地办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近五年内至少成功完成过:

(1)2条以上(含2条)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每个项目必须包含监控、通信及收费系统)的施工监理工作,且累计总里程不得少于80公里。

(2)1座以上(含1座)高速公路特长隧道机电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2)、本次施工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做无效处理。

(4)本项目施工的总承包人为联合体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机电工程承包人为西安金路交通工程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上述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投标人谢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在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中被评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从业人员谢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以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 2014 6 9 日至 2014 6 13 日,每日 8:30 ~ 16:30 (北京时间,下同),在 青海省西宁市皇子豪廷大酒店 1305 房间 (地址: 西宁市胜利路 50 ;购买文件期间联系电话: 0971-6280249 )持企业用户密码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及联系方式(包括投标人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加盖公章的A4打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注:关于企业用户密码锁请投标人登录《青海交通》查询 关于购买企业用户密码锁的通知 ,具体网址为: http://www.qhjt.gov.cn//zwdtai/tzggao/2009/01/07/1231292872941.html 。)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0 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3)、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7 8 10 时,投标人应于当日 9:00 10:00 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 15 楼会议室(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西西路 49 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将于 2014 7 8 10 时在 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 15 楼会议室(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西西路 49 号) 公开开标,并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青海省招标投标网》网址:www.qhzbtb.gov.cn;《青海交通》网址:www.qhjt.gov.cn;《青海经济信息网》网址:www.qhei.gov.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海西西路49号

邮      编:810000

电      话:0971-6232501

传      真:0971-6121401

联 系 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501号

邮      编:100101

电      话:010-51656899-851、852

传      真:010-59273266

联 系 人:王先生、李先生

网      址: www.bjztc.com

2014 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