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弱势群体 保障改善民生

14.03.2017  12:05

  青海新闻网讯 近年来,大柴旦工行委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提高弱势群体幸福指数的切入点,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力度,切实提升广大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在残疾人医疗康复、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基本生活、教育、就业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政策保障。兑现自谋职业和无劳动能力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及经营补助37万元;在全面落实《海西州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出台《轻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办法》,对具有辖区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轻度残疾人(三级、四级)进行特殊生活补助,发放补助资金41万元,实现了全区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全覆盖,提高了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在全面实行15年免费教育的基础上,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学生、贫困残疾人子女学生发放助学补助金4万元,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帮助残疾人全面发展和更好融入社会;2014年率先在全州出台《残疾人冬季取暖费补助暂行办法》,对具有辖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未享受烤火费待遇的残疾人每人每年发放700元取暖补助金,累计发放残疾人冬季取暖费补助金22万元;为更好保障残联专职委员生活水平,全身心投入工作,将专职委员工资月报酬由2014年每人每月1400元提至2016年的2800元,在全省残联系统处于领先水平;工行委将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纳入长效机制,共为44户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着力提高残疾人幸福指数,使残疾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得到进一步改善。

  认真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核查工作,严格实行“三榜公示”和“一户一档”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资金管理使用程序,做到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两畅通”良好局面。累计为1088户8636人发放低保金426.81万元;结合“精准施策”要求,及时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和意外事故造成家庭大额医疗费负担的困难群众予以救助。医疗救助1348人(次),累计支付医疗救助金284.56万元,其中,大病医疗救助255人,救助资金50.98万元,为五保户、低保户困难群众代缴医疗保险1032人,资助医疗保险参保金7.38万元,对特困供养对象及时足额发放门诊补助金;按照自然增长机制规律,五保供养金、临时救助金发放标准实现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频共振,为五保户、临时救助对象发放供养金34.8万元;稳步推进《大柴旦城镇困难群众生活补贴暂行办法》,积极践行“一线工作方法”,及时了解群众意见建议,狠抓补贴资金落实,发放困难群众生活补贴9824人(次)、190.68万元;全面核查完成重度残疾人登记建档工作,优先落实重度残疾抚助资金,建立档案92份,发放生活补贴及护理补贴149人(次)、19.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