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新一轮“基层组织建设年”成效明显

09.03.2015  17:43
核心提示:   按照省州委开展新一轮“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统一安排部署,兴海县各级党组织利用三年时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攻克重点、突破难点,抓好基层、打牢基础,

   按照省州委开展新一轮“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统一安排部署,兴海县各级党组织利用三年时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攻克重点、突破难点,抓好基层、打牢基础,基层党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基层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深化“三级联创”活动,全县7个乡镇党委和48个村党组织实现“五个好”,分别占100%和85%;创建省级党建示范点4个、州级党建示范点8个、县级党建示范点12个。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排查出的6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整改突出问题6条。积极开展入乡驻村工作,选派96名干部入驻7个乡镇、54个重点村开展“全方位”帮扶工作,共化解矛盾纠纷54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12件,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64件,落实帮扶资金521.6万元。制定乡镇村议事规则,建立和完善乡镇、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民主决策机制,推进了基层组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以“四有一化”为目标,积极推行“组织网络化、管理规范化、活动主题化、服务组团化、保障标准化”的区域化党建工作模式,全县5个社区达到“四有一化”标准。重视“两新”党组织建设,分别成立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并配备专职副书记,强化工作领导和指导,通过“包企组建”、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新组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2个,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得到进一步扩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深入开展“五型”机关党组织创建活动,着力提高机关党员干部基本能力,转变机关作风。改进中小学党建工作领导体制,规范组织设置,明确职责任务,理顺隶属关系,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统筹抓好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党员队伍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

  认真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以学习贯彻党章为重点,突出抓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能力培训和农牧民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依托江苏对口支援平台和县委党校培训资源,培训村党组织书记124人次,机关党组织书记72人次,农牧民党员1926人次,机关事业单位党员1310人次,培训面达96%以上。扎实开展反自焚专项斗争和“三反、三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围绕“七不准”签订承诺、践行承诺。制定《兴海县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程序、严明纪律,及时把各领域优秀人才和先进分子吸纳到党员队伍中。积极推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制度,全县713名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开展服务活动1260人次,帮扶慰问541人次,发放慰问物资折价27.6万元。落实机关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制度,全县共有1210名机关干部参与活动,建立机关干部联系点896个、联系户1340户,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1016件。制定《兴海县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共处置不合格党员34名。

  基础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落实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和干部报酬增长机制,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提高到小村3.5万元、大村4万元以上,社区运转经费达到5.6万元,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年报酬为9534元,社区主要干部月报酬达到3900元,其他干部月报酬达到3500元。同时,按年960元标准落实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把在职村干部“新农合”、“新农保”个人缴纳部分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给予代缴,有效解决了村干部后顾之忧。在省州下拨资金基础上,县财政配套农牧民党员培训经费,按每年每名党员50元标准落实培训经费。通过整合各类项目资金、积极争取援建资金、加大县管党费投入力度等方式,整合资金220余万元,新建高标准村级综合办公服务中心9个。结合“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活动,整合各类建设资金6540.81万元,在4个乡镇7个村组织实施涉及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整治、住房建设、农牧业产业和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等惠及基层群众的项目,共有1008户6027名农牧民群众受益,受到了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的欢迎。大力推进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建设,乡村两级站点覆盖率达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