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法院回眸2014年工作系列
——回眸兴海法院2014年工作系列之一
2014年,兴海法院努力克服审判力量不足、案件受理数大幅增加,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显的实际情况,优化人员配置,充实一线审判力量,全力抓好审判执行第一要务。
全年共受理刑事、民商事、行政和执行等各类案件617件,审执结573件,结案率达92.87%,收案数和结案数同比增长率为历年最高的一次,分别上升44.2%和43.6%。
刑事审判方面,共受理刑事案件46件,审结44件。依法严惩了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共审结上述案件26件,占刑事结案数的59%。深化量刑规范化工作,确保量刑结果均衡和过程的公开透明,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理案件38件,判决被告人56人。所有刑事案件均在法定审限内审结。
民事审判方面,共受理民事案件403件,审结384件。其中:受理合同类纠纷案件182件,占到民事案件总数的45%,居首位;其次为婚姻家庭类案件、侵权类案件,分别占到了总收案数的32.5%、11.7%;其他民事案件占到总收案数的10.8%。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全程、全面、全力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力争案结事了,全年民事案件调撤率为79.6%。
行政审判方面,共受理行政案件12件,全部审结。行政审判工作中,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协调机制的作用,注重辩法析理、判后答疑,尤其是群体性行政争议,积极引导群众以合法、理性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妥善处理好行政争议。
执行工作方面,共受理执行案件156件,执结133件,执行标的总额为657万余元。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立案、审判、执行三个环节的相互协调,注重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规范和完善了各项执行工作制度,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积极推行自觉履行生效裁判和达成和解工作,共促成100件案件当事人自觉履行或和解,占到已执结案件的75%。根据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了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共执结涉民生案件42件,执结标的达98万余元。
推进司法公开加强审判管理
——回眸兴海法院2014年工作系列之二
2014年,兴海法院根据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司法公开年”活动,以公开促公正,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各类已审结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7%。
全面落实各项公开措施,努力推进司法公开工作。依法公开审理所有可以公开审理的案件,2014年的庭审公开率达到100%;依据上级法院有关要求,及时公开各类生效裁判文书,今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及门户网站公开生效裁判文书55篇;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对2007年以来的637件执行案件及时录入全国法院 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加大执行公开的力度。
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不断提升文书制作水平。坚持每季度对审、执结的各类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自查、互查工作,评查过程本着“不护短、不留情”的原则,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有力地促进了我院各项审判质效的进一步提升。全年共评查案件402件,评为优秀案件113件、合格案件289件,分别占28.1%和71.9%。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升审判工作水平。通过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法院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与公开庭审和庭审观摩活动,努力保障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依法履行职责,在立案庭及派出法庭公开举报受理电话等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和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法院审判工作和执法行为的监督。各类案件均得到妥善审理,全年未发生一起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强化为民意识落实为民举措
——回眸兴海法院2014年工作系列之三
2014年,兴海法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切实改进司法作风,不断强化干警为民意识,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各项便民利民举措。
扎实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进一步规范立案信访窗口服务功能,健全各项制度,增配工作人员,认真落实岗位职责,畅通民意诉求表达渠道;加大巡回办案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力度,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方便农牧民群众参与诉讼,今年共开展巡回审判340余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276件;认真落实执行救助、诉讼费缓减免交制度,发放执行救助专项资金15万元,为困难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25万余元。
健全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建立《首问责任制度》、《领导包案制度》等,以制度的形式明确人员职责、工作流程等,完善涉诉信访案件的排查化解、责任倒查等机制。坚持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对重点案件逐个清理,逐案化解,妥善审理各类敏感案件、群体性案件,从源头上防止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今年,立案信访窗口共接待来信来访31件120人次,均得到妥善解决。
加大庭审中藏汉双语应用比重。为方便少数民族当事人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日常交流、主张自身权益,着力推进诉讼活动中的藏汉双语应用工作,不断加强藏语藏文庭审比重,为有需求的当事人在诉讼指导、庭审活动、文书制作等各个环节给予双语诉讼服务,切实保障特定诉讼参与人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义务,受到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好评。
坚持从严治院加强队伍建设
——回眸兴海法院2014年工作系列之四
2014年,兴海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推动全院工作科学发展。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今年,我院党组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持领导带头,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力求善作善成。活动期间,共查找出党组班子“四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1条,制定相应整改措施16条,逐一加以整改,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15项。
继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坚持每周五的集中学习制度,带领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有关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等,有效提升干警的政治理论水平;选派干警参加省州法院、省法官学院及县上组织的各类培训,开阔眼界、更新观念,增强干警的业务能力。今年,全院参加各类培训达30余人次,参训率达108%,收到了积极成效。
继续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县委有关规定及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等铁规禁令,完善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并根据上级法院及县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开展了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及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深入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增强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以廉洁、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促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未发生一起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切实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根据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法官与人民陪审员1:1的比例,我院在全县范围内以公开透明的方式选任5名人民陪审员,并获得人大任命,目前,我院人民陪审员增至10名,现有的人民陪审员更具广泛性和代表性。为人民陪审员广泛参与庭审,提高公众对司法裁决的接受程度和确保司法公正、增强司法民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