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海,我们如何养老(四)勇于改革 坚持创新 青海养老事业迎来春天

26.11.2015  18:51

   (本网记者 王柯岚)面对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省养老服务工作在省委“坚持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的治青理政方略指导下,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和服务能力为目标,在强化组织领导、坚持规划先行、推进适度普惠、完善发展机制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各部门坚持改革创新,以“三严三实”为标准,积极主动作为,不断推进养老服务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服务创新,努力探索出一条符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新路子。

  省委、省政府于2014到2015年,连续两年将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纳入政府“十项民生实事”项目,努力打造改善老年民生升级版。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批示养老服务工作,省政府建立了“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32个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履职尽责。省人大组织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专项督查,并纳入重点调研课题。省政协将“养老服务问题”纳入双月协商会议,积极建言献策。基本建立了党委政府领导,民政负责牵头,部门分工落实、社会积极参与的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有效机制。可以预见的是,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指引下,我省坚持改善老年民生的政策措施会越来越好,养老服务设施会更加齐全,养老服务能力会更加壮大,养老服务市场会更加繁荣,能够基本满足城乡老年人在全面小康时代的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2015年,省发改委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编制《青海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老年人家庭和社区无障碍改造专项规划(2016-2020年)》、《社区老年人专业养护专项规划(2016-2020年)》、《青海省养老服务示范基地建设规划》等多个养老服务专项规划,并将养老服务规划纳入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省民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在认真研究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三大养老服务模式的未来发展战略,提出以需求为导向,积极推进“9073”的养老服务发展新格局。“9073”即在巩固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基础上,努力推进以居家养老为基础(90%以上),以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97%以上的居家养老的老年人能够获得便利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为补充(3%的老年人可以住进专业机构养老)。

  在谋划“十三五”的过程中,各部门也进一步调整全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布局思路,将由过去“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集中地区向社会老年人口密集地区转变,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养老服务发展,建立完善多层次的养老服务网络。可以预见的是,在关键的“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同步考虑适合于城市和农村牧区的养老服务模式,统筹安排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设施建设,基本建成能够满足不同老年人需求的养老服务设施体系、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和社会助老服务体系,形成硬件为基础,软件为核心,服务为保障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服务对象由过去只保障“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的兜底性养老服务,开始向服务全社会老年人的普惠型老年福利转变,更加注重满足包括“空巢老人”、“独居老人”、“失能失独老人”在内的全社会老年人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将在完成为五保老人服务的基础上,发展成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向农村有需求的老年人开放。政府举办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将进一步做好兜底性养老服务,逐步提升困难老年人幸福指数。面向社会老人的服务将更加丰富多样。

  进一步丰富养老服务内容,由过去的简单生活服务,向人性化的生活照料、医疗康复、人文关怀、老有所乐等多样化的养老服务转变,更加注重建设老年人有尊严、有质量的晚年生活环境。在未来,无论是离休干部,还是农村老人,都将是我省适度普惠的老年福利政策的受益者,特别是困难老人、失能老人、高龄老人,会享受到更多的政策实惠和改革开放成果;无论是老人选择居家养老,还是需要在机构养老,都可以在不久的将来获得适合自己的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发展机制也将从过去的政府投入为主,向政府购买服务、社会资本投入为主转变,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在养老服务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凸显社会力量在养老服务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积极将政府直接提供养老服务,向养老机构公建(办)民营、民办公助、民办民营为主转变,政府只负责保障兜底性服务对象,一部分特困老人和全部的社会老人将主要由企业或社会组织提供养老服务。

  记者了解到,我省从2014年10月开始启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到2015年,累计投入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超过2.2亿元。同时,省政府还连续提升高龄补贴标准,2015年全年发放高龄补贴资金2.5亿元,受益的70岁以上老人超过30万人,占全省老年人的46%以上。建立完善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机制,确保政府主办的养老机构切实发挥兜底性作用,确保养老惠民政策得到公平落实。同时,积极发展医养结合、保健养生、休闲旅游型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老年产品用品,为老年人提供“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的优质养老服务环境。采取措施加快建设专业的养老服务、老年护理、老年社会工作、老年法律人才,不断提高我省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未来五年,政府的兜底性养老服务将更加坚实有效,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成效将更加凸显,养老服务发展将走向良性循环发展之路。

  当前,“十三五”即将开启。我省养老服务工作在制度建设、设施建设、工作推进和改革创新等方面的工作任务仍然十分繁重。需要我们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指引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青海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体会议精神,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一以贯之地坚持以改革创新理念统领养老服务业,坚持以重点突破带动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坚持多措并举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新格局,加快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持续打造改善老年民生升级版,造福广大老年人。

  回首“十二五”,我省各项事业都有所发展,养老失业也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展望“十三五”,不但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我省养老制度改革创新、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完善、老年人福祉全面提升的关键五年,需要全省各部门、各方面同心协力、共同奋进,扎扎实实为养老服务做贡献,方能取得新的进展,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