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首个等保三级云平台完成定级

01.09.2017  23:44
    为贯彻《网络安全法》,进一步落实省厅网络安全的相关要求,2017年9月1日,省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组织省公安厅、省信息中心等单位的专家对青海省交通运输行业数据中心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进行安全等级保护定级评定工作。依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专家组在听取该平台的情况介绍,审查相关资料后,经过质询讨论,一致同意云平台安全保护等级定级为三级,目前该云平台为省内首个等级保护三级的云平台。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对信息和信息载体按照重要性等级分级别进行保护的一种工作,在中国、美国等很多国家都存在的一种信息安全领域的工作。第三级系统应达到的安全保护能力是指应能够在统一安全策略下防护系统免受来自外部有组织的团体、拥有较为丰富资源的威胁源发起的恶意攻击、较为严重的自然灾难、以及其他相当危害程度的威胁所造成的主要资源损害,能够发现重要的安全漏洞和安全事件,在系统遭到损害后,能够较快恢复绝大部分功能。     青海省交通运输行业数据中心自2015年正式交付以来,截止目前已经搭载了14家行业单位的34个业务系统,并与省公安厅、旅发委等多个部门实现数据交换共享,多数业务系统等级保护定级为二级,个别业务系统等级保护定级为三级,此次云平台等级保护定级为三级,将进一步提高云平台的防护和管理等级。省交通通信中心将按照等级保护三级的规范认真开展测评工作,并依据测评结果完善云平台的技术和管理体系,为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