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院长董开军一行到民和县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28.02.2017  17:11

    2月27日上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在副院长邱峰、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程旭文以及省高院立案、执行等部门领导的陪同下来民和县法院调研了立案、执行和安保工作。

    在座谈会上,民和县法院就开展涉诉信访、执行工作和安保工作情况分别做了详细汇报。特别是对存在的问题,做了重点汇报。在执行工作方面,主观方面,一是执行力量不足;二是执行干警的业务能力较低,对执行信息化的认知和应用能力不足,同时认为执行工作苦累,不愿干的思想也时时存在,导致工作效率较低;三是执行措施不到位,执行不力;四是审判和执行兼顾没有协调好。客观方面:一是公检法之间的协调配合还不够;二是基层法院因执行案件多数涉及婚姻家庭等常发案件,标的不大,故对于实行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意义不大;三是实际执结到位率一直在低位徘徊;四是硬件建设还需进一步提升;五是当事人的市场主体风险意识薄弱,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形成;六是建议省法院积极协调解决被采取拘留措施的女性人员的看押问题。在法警工作方面主要存在问题是现有的警力不能确保审判工作的需要,警务保障人员不足,警务保障设施更新较慢,严重影响法警的履职能力和保障服务能力。

    听取汇报后,董院长对民和县法院各方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说,近年来,民和法院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认真执行县委的决策部署,各项工作从全县的大局出发,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最后,董开军院长针对民和县法院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特别是一些赴京赴省的上访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稳控,加大排查力度和“两会”期间加大稳控力度,切实维护大局稳定。案件审理中要充分考虑涉诉信访问题,正确启用再审程序。时刻警记王国生书记提出的“维稳无小事,天天敏感日”。二是加强执行工作,省法院决定准备三月份举在全省法院开展统一的执行行动。在办理案件中,不一味的追求调解率,执行不了的案件就不要去调解,调解的案件就不能存在执行问题。对于拒执罪问题,个别金融机构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三是关于法警工作方面,进一步加强安保工作,当务之际,安全第一,不能在安全防范上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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