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副巡视员马继军一行到省厅调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社会用文情况

27.06.2016  22:37
    6月24日,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巡视员马继军率省民宗委民语办、创建办和省直机关工委统战群工部相关负责人,到我厅调研少数民族语言社会用语情况。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付大智携厅相关处室和厅属各有关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上,付大智副厅长就我厅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开展情况做了详细介绍,厅人事处、运输处和省公路局、高管局、建管局、交通医院、设计院相关负责人就少数民族语言社会用文、少数民族语言标志标牌设置、客运场站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服务、交通医院“双语”服务等情况做了专题汇报。     调研组指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是尊重少数民族群众并提供优质便民服务的重要体现,要切实整治标志标牌标识的错译、乱译等不规范现象,进一步加强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使用前的审核把关。调研组强调,今后省民委等部门将与省交通运输厅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在公路项目交竣工组织验收时,组织民语办专家组对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的标志、标牌等进行翻译、监督、把关,尽量减少错译、乱译等问题,为民族团结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