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将再分配

10.08.2015  18:03
青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近日联合公布了《2015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明确了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的有关事项 《公告》指出,持有2015年小麦、玉米、稻谷及大米、食糖、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当年未就全部配额数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签订进口合同但预计年底前无法从始发港出运的,均应将其持有的关税配额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还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对交还的配额进行再分配。对最终用户9月15日前没有交还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的配额,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在分配下一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时按比例相应扣减。 来源:中华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