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护佑百姓健康助力脱贫

08.11.2017  12:25

  青海新闻网讯 近年来,格尔木市强化新农合基金监管,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能力得到有效提升,让广大农牧民得到实惠,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因病致贫的现象,有力助推了脱贫攻坚。

  郭勒木德镇小岛村村民汪成祥是小岛村典型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家里两个孩子上学,仅靠汪成祥夫妇打工的收入,既要给上大学的孩子交学费,又要家庭开支,生活较困难。不幸的是,2014年汪成祥因患胃癌在西宁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仅住院费就花掉了近10万元。“10多万元,对一个农民来说真不是小数目,如果没合作医疗报销的6万多元,我就到处欠账了。”汪成祥说,这个合作医疗真是挺好,国家报销着,让老百姓看病少花点钱,现在国家对老百姓的政策就是好。

  汪成祥的真切体会就是近年来小岛村全面落实新农合优惠政策给农民带来的实惠。

  近年来,小岛村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农民群众对新农合政策的知晓率和参合积极性不断提高,参合人数从最初的2700多人提高到2016年的5000多人,参合率从61%提高到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小岛村村民带来实惠,助力他们脱贫,只是格尔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助力百姓脱贫的一个缩影。

  新农合工作开展以来,格尔木市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实施五级医疗费用垫付直报制,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省、州、市、乡、村五级定点医疗机构医药费用垫付制。确定省级定点医疗机构15家,州级定点医疗机构2家,市级定点医疗机构4家,乡级定点医疗机构4家,村级定点医疗机构10家,为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同时,还开展针对贫困农牧民的大病救助和临时救助帮扶工作。

  此外,格尔木市专门制订相关制度办法,严格控制各定点医疗机构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有效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益和参合人员受益水平。全面简化新农合报销运行机制,以为民、利民、便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在医疗救助中,采取卫生和民政“一站式”服务;在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管理和费用控制上,确定了新农合基本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参合农牧民提供“一免四减”等优惠服务。近年来,格尔木市认真实施卫生扶贫的各项政策,有效减少了参合农牧民特别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精准扶贫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