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召开

06.07.2017  09:52

      6月19日,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传达国土资源部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省政府副省长田锦尘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有关负责同志莅会指导。

      田锦尘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湟源县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要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按照征地、入市、宅基地专项改革任务,不断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最大程度地放大改革成效,维护好各方利益。要探索突破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专题研究,加大实践探索力度,及时总结提升,不断提炼试点成果。要更加注重制度创新,把制度创新作为核心任务,发挥试点对全局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要把握好时间节点,加快试点工作进度,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宣传引导,确保我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各项试点任务圆满完成。

      湟源县自统筹实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以来,始终坚守改革试点“四条底线”,立足“赢得百姓认可,促进民族团结”这个改革试点工作目标,坚持改革试点与“推进精准扶贫、加强生态建设、促进民族团结、提升基层组织凝聚力”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着力在“统筹上”突破,在“推进上”发力,三项改革试点稳步实施,成效初步显现。 一是完善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制度,土地权能得到拓展。 初步建立了城乡基本一致的地价体系,赋予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入股、抵押的权利,基本实现了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的同权同价同责。 二是壮大了集体经济组织实力,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实现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分享。从首宗入市的情况来看,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除获得土地补偿82.42万元外,预计还可分享增值收益101.69万元。 三是建立了宅基地退出与入市相结合的机制,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探索建立了宅基地无偿退出和自愿有偿退出相结合的退出模式,对农村居民因发展规划、扶贫移民、地灾避让等享受政府补助补偿以及集中搬迁到社区楼房或异地建房的,原宅基地实行无偿退出;对超占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的情形,采取自愿有偿退出。目前已腾退宅基地1702亩。(厅地籍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