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3-2014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05.08.2014  16:57

              2013年9月以来,全省各级水利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会议精神,按照会议提出的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迅速掀起冬春农田基本建设新高潮。截止目前,全省完成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总投资26.2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4.6亿元,省级投资6.0亿元,市、县、乡级投资1.3亿元,群众和其它投资4.3亿元。累计投工1224万个,机械96.4万台班,完成土石方5218.9万方;修复水毁工程180处,堤防加固137.3公里,疏浚河道30公里,清淤沟渠150公里,新改建泵站8座,建设农村供水工程174处,加固水库14座。恢复改善有效灌溉面积37.1万亩,改造中低产田4万亩,新增供水受益人口30万人,年新增节水能力2400万立方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7.6平方公里。2013-2014年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工程建设和效益发挥均达到了预期计划的目标要求,各项指标全面完成。

              为扎实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省水利厅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推进工作落实。 一是 分解指标,落实目标任务。根据水利部下达我省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总投资26.1亿元的目标任务,及时对计划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 二是 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水利、农牧、财政、发展、宣传等相关单位部门分工,确保农田水利建设的进度、质量和效益。 三是 拓展渠道,争取多方投入。全面落实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和财政奖补力度,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 四是 规范程序,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工程“四制”管理,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五是 深化改革,加强运行管护。强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各项制度,制定和完善水利工程管理的各项应急预案,提高工程管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