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状病毒”要防护 “公平正义”要维护

27.03.2020  18:50




        近日,都兰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件借款合同纠纷案,该案从立案到结案用时不到20天,申请人冶某拿到案款后,不停地点头致谢,被执行人李某也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

        3月中旬立案后,承办人立即启动网查程序,尽管多个银行账户上没有存款,但是在其财付通网络支付平台上发现了2千余元的钱款,事不宜迟,立即进行了冻结扣划,但是离案件标的额还有近3000元。鉴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拘留工作的制约性,案件承办人决定“以柔克刚”,从说服被执行自动履行入手化解案件。为了减少解除,承办人利用“微信”线上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尤其对被执行人苦口婆心的从申请人善意借款的角度谈了申请人的困境,并以“拉家常”的方式告知拒不履行案款的后果来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案款。最终,被执行人经过说服教育认识到自身错误后,决定尽快将家中的青稞卖出筹集案款。经过一周的时间,被执行人如约履行案款,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疫情期间,都兰法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执行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科学、安全、合理、有序的开展执行工作。一是慎用执行强制手段。为确保人员减少交叉感染的几率,控制对人身限制措施采用,确有拘留需要的严格按照拘留所防疫要求对被执行人进行健康体检;考虑到疫情期间被执行人生产生活需求,在采取财产性强制措施时提前做好摸排,预留出相应的资金,确保被执行人的生活有保障;二是加大信息技术运用。联系、接待当事人等工作事项,尽可能通过移动微法院、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办理,确需约见当事人的,妥善做好相应防护措施;三是加强自我防护引导。加强对执行干警防范疫情的宣传、教育,强化执行干警特别是外出办案干警的自身安全防护。对外出干警建立登记制,并定期发放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酒精、洗手液等防护物品,引导干警在工作、生活中加强卫生消毒、学会自我防范、做好疫情防控。

用好红色资源筑牢初心使命省民政厅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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