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家宜解不宜结 调解诉讼两家欢

01.08.2020  02:51




        近日,玛沁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因夫妻矛盾纠纷纠葛2年之久的离婚案件,经过法官多方沟通并耐心调解,原被告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和平分手。

        案情:原被告于2006年5月5日同居生活。2016年11月7日双方补办结婚证。2006年9月27日生育长女,2007年生育长子。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2018年3月22日双方因发生矛盾经人民调解委员调解后,于2018年4月7日分居至今,原告上诉至法院要与被告离婚。

        通过人民陪审员及主审法官从中调解,原被告就离婚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事宜达成共识,友好分手。

        俗话说得好“冤家宜解不宜结”,夫妻缘分本不浅,莫为矛盾引纠纷。此次案件中,人民陪审员的参与调解更是助力纠纷化解,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提高了司法工作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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