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大妄为!想卖76支杜冷丁,看警察叔叔不抓你!――青海首例贩卖杜冷丁案告破

17.02.2017  00:37

  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王柯岚 通讯员 李武 摄影报道)记者从青海省禁毒总队了解到,2017年2月14日,我省破获了我省首例贩卖杜冷丁案。

  2017年2月5日,循化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侦查发现有人利用微信平台贩卖国家列管精麻药品――杜冷丁。发现该线索后,循化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抽调禁毒、网安民警成立专案组并要求尽快破案,及时消除社会隐患。专案组经侦查发现手机尾号8707的使用人欲贩卖杜冷丁,且数量较大。 2017年2月14日15时许,专案组经过十余天的缜密侦查,在循化县积石镇融和家园小区门口将正在交易杜冷丁的犯罪嫌疑人马某海当场抓获,现场查获疑似杜冷丁76支,并将用于联系的通讯工具手机等物予以扣押。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马某海对贩卖杜冷丁的事实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马某海因涉嫌贩毒被循化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你以为杜冷丁只是出现在医院的一件寻常药品吗?NO,NO NO!青海新闻网小编带您一起学点小知识。首先我们要知道“杜冷丁”是啥?杜冷丁,即盐酸哌替啶,为人工合成的阿片受体激动剂,属于苯基哌啶衍生物,是一种临床应用的合成镇痛药,为白色结晶性粉末,味微苦,无臭,其作用和机理与吗啡相似,但镇静、麻醉作用较小,仅相当于吗啡的1/10—1/7。长期使用会产生依赖性,被列为严格管制的麻醉药品。别再以为这是在“卖药”,这就是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第三百五十七条: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第三百五十五条: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了解了这些,相信大家也就明白为什么警察叔叔对这案子会生这么大的“气”了吧。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莫为一时眼前小利,葬送了自己大好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