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残联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04.11.2015  13:55

  10月30日,省残联召开了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党组成员及机关、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参加会议,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曹晓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通知要求,认真学习了《准则》和《条例》的有关内容。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是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誓,也是对全国人民的庄重承诺,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到全体党员的全覆盖,也是从廉洁从政到廉洁自律的全覆盖。大家一致表示,要以高标准,严要求,实举措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切实做到“四个”结合:暨要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要与残疾人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要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要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结合起来,以更严格的纪律和优良的作风凝心聚力,扎实做好残疾人各项工作。

  肖建军理事长结合残疾人事业做好学习贯彻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切实优化残疾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环境;二是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切实增强从严意识、从严标准;三是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踏实做人、务实做事;四是培养担当、忠诚、干净的残疾人工作队伍;五是突出“抓具体、具体抓”的工作要求;六是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七是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和追责意识;八是坚持知行合一,言行一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布局上来,以确保《准则》和《条例》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