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定位 理清责任

06.09.2016  19:39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中央纪委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根据党章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与时俱进提出的工作要求。     省公路建设管理局纪委在“三转”中,针对执纪谋求深化,实施监督精准到位,进一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越位、错位、缺位和失位的问题。努力解决纪委在招投标、设计变更等公路建设管理的重要环节的有效监督,防止在招投中出现大包大揽或成为“挡箭牌”的现象。通过清理局纪委不宜参与议事协调机构,明确纪检干部专职专用,主抓主业。把工作的主要职责回归到对职能部门的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履行“依法对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监督对象实施监察”的法定责任,在招投标过程中强化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事前监督主要是对招标文件、招标的工作程序、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合法性监督,事后监督是对评标的过程和程序进行报备。对设计变更的程序是否合法、数据是否准确、理由是否充分、支撑资料是否齐全进行抽查监督。     通过监督到位,精准发力,建管局纪委充分发挥了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作用,做到了各负其责,协同作战,不参与业务部门的具体事项,把履行监督职能的切入点从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上来。对其他业主单位的纪委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