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发展平台经济 支持“青货出青” 推行企业无理由退货制度 我省出台新政推动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

15.03.2020  15:41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和《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培育建设国际消费城市的指导意见》精神,推动全省商贸流通创新发展,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激发释放消费潜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高品质生活需求,3月12日,我省正式印发《青海省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促进产业升级。要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进数字商务发展;打造高品质商业步行街,引导步行街设立“老字号”产品销售区、青海扶贫产品超市、再生资源分类回收示范点等;推动传统商贸企业转型升级,改造一批老旧商业载体,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社区消费服务水平,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推动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将其纳入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配套体系;鼓励发展平台经济新业态,积极引进京东、阿里等知名电商平台入驻青海,打造网上青海产品交易平台;加强品牌建设,支持“青货出青”,保护和发展“青海老字号”,挖掘申报“中华老字号”;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行企业无理由退货制度,开展无理由退货试点。

  《方案》要求,积极培育消费热点,释放消费潜力。要活跃夜间经济和假日消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促进活动;扩大汽车消费,促进品牌多样化销售,培育特色消费市场;放宽成品油市场准入,为农村家庭用车和农用车等汽车消费提供便利,扩大成品油市场销售;鼓励扩大绿色消费,支持回收企业和销售企业合作;增加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满足百姓品质消费需求;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升级消费。《方案》还对建设农村市场,畅通流通渠道以及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保障等提出了具体要求。(解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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