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部门打出四击“连环拳” 彻底清除污染临时堆煤场

03.05.2016  18:07

位于大通县桥头镇原火车站附近的青海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木材厂内的临时堆煤点,堆放过程中未采取任何防护、防尘和洒水措施,造成煤粉尘对周边居民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多次被周边居民进行举报投诉,并引起了省、市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为此大通县环保部门打出四击“连环拳”彻底清除这一污染源;一是对青海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明确要求该公司停止一切向木材厂内转运粉煤的行为,并限期于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所堆存煤炭的清运工作。二是针对该公司预期未完成清运,工作过于缓慢,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煤炭转运、装卸当中产生大量煤粉尘,于2016年3月16日对该公司下达了4万元行政处罚,要求该公司加快转运工作,做好覆盖和洒水降尘措施,减少二次扬尘。三是2016年4月7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张元良组织环保、经济、桥头镇政府等部门和乡镇负责同志亲自赴现场进行督查。并给该公司再次下达联合执法书面通知书,要求该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前务必完成对所有堆存煤炭的清运工作,逾期清运不完,由县经济局、桥头镇人民政府将进行强制清运,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该公司承担,同时,环保部门将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启动按日计罚程序,进行严厉处罚。四是对该临时堆煤场实行清运煤量日报制和联合执法组日督查制,该煤场对每日清运的煤炭量向我环保部门进行了日报,使联合执法组及时掌握了粉煤清运工作进展,动态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并每日深入现场进行督促和检查,进一步加大了现场督促清运和落实清运过程中的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

通过多方努力,截止2016年4月28日中午,这一污染源被彻底清除,给周边居民创造了一个干净、舒适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执法人员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努力为我县区域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尽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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