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被撞坏 的哥狮子大张口

15.01.2016  10:42

   “撞了出租车,对方除了车辆维修费外,还要让我赔偿9600元的误工费”。1月14日,市民靳先生因为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头疼不已。

  事情还得从2015年9月23日说起,当天20时30分许,靳先生驾驶着自己的轿车沿新宁路由南向北行驶,准备去五四大街。

  就在左转弯时,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出租车迎面撞上了靳先生的车。出租车的水箱、引擎盖等多处被撞坏。靳先生的右侧车门也被撞得陷了进去。

  发生车祸后,交警赶到现场作了事故责任鉴定,由于靳先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所以事故判定由靳先生负全责。

  随后,保险公司也赶到现场作了鉴定,将两辆车拉到了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店维修。出租车司机告诉靳先生,他朋友的修理厂花3000元,3天就可以修好。于是,靳先生答应出租车司机,只要把修车发票拿过来,多少钱都赔偿。

  事情本该到此就结束了,可是没过几天,出租车司机反悔了,他要求靳先生赔偿他12天的修车误工费,每天800元,加上修车费,总共一万多元。

  靳先生觉得出租车司机的赔偿要求不合理,拒绝赔偿。双方因为赔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事情拖到今年1月14日,出租车司机向法院起诉了靳先生。出租车司机说,自己的车的确修了12天,可以去维修厂查询,修车费总共花了7000元。

  记者采访了多名出租车司机,大家都认为索要的“误工费”过高,对于“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都是双方协商。一名出租车司机说,出租车司机一天平均收入400元,如果要一天800元,明显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