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科院党组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及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检查

06.12.2016  09:32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我院于11月29日至12月2日开展党组成员向党组书记、部门负责人向分管党组成员汇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开展业务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按照年初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的《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党组成员孙发平、苏海红、马起雄分别向党组书记陈玮汇报分管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开展情况;院属12个处室负责人向分管院长汇报本部门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玮在听取班子成员汇报后,对班子成员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 要坚定理想信念。他指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作为“关键少数”,责任重大,一定要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明确政治方向,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二是 要坚定“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要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经常主动全面地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确保我院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三是 要加强自我党性修养和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管好自己、以上率下,牢记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四是 不断加强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班子成员要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五是 切实抓好党建工作,必须紧密联系科研工作实际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党建工作带动和促进科研业务工作,必须紧紧围绕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提高科研工作水平为目标,夯实党的基层组织,做好党建基础工作,提升科研基本能力。

同时,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及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检查。各党组成员在听取分管部门负责人汇报后一致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组书记陈玮对班子成员提出的五点要求,坚决同党中央、省委和院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强化“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对部门和个人,要坚持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供稿:(人事处)赵生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