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刑案警示录:深不见底的套路贷

24.07.2019  18:00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有一种贷款模式,层层设套,步步紧逼,最终让你倾家荡产,这就是“套路贷”。对于急需用钱者而言,“无需担保、手续简单、五秒到账”的承诺无比诱人,一旦贷款,签订阴阳合同,收取高额利息,让你落入精心设好的贷款陷阱。日前,这样一个“套路贷”犯罪团伙的8名嫌疑人被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抓获。

  贷款变“烫手山芋”

  逯某40岁出头,经营一家玉器店。2017年年初,急需周转资金,逯某经人介绍来到“鼎力投资有限公司”咨询贷款事宜,因此公司对外宣称“无抵押、无担保、放款快”,逯某便动了心。得知逯某来意后,公司李某当场承诺:“兄弟,无论你要多少钱,我都借给你,你现在就能拿钱。”

  “我们要到你家了解一下情况,也就是简单的‘家访’,看看你是否有还款能力。”在逯某决定要贷款53万元后,李某提出了要求。考虑到自己急需用钱,想到“家访”也不是什么难事,逯某同意了。

  在逯某家中,李某让逯某拿出房产证,查验后,他拿出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让逯某签字,并称这是公司贷款时必需的一项程序,签完字李某收起了合同。

  感到异样的逯某提出不想再贷款,李某听闻此言恶狠狠地说道:“钱是你们想借就借,想不借就不借的嘛。”随后,李某拿出一张分为上下两部分的借条,让逯某填写相关信息。

  逯某填写完后,李某告诉他:“你借款53万元,但你需要提前支付相关费用10万元,这10万元包括提前支付的一个月利息7.5万元,家访费和中间人的好处费等2.5万元。借款10天为一期,如果10天后无法还款便要收取30%的滞纳金。你借款53万元,拿到手43万元。”

  让逯某万万没想到是,这43万元10天后变成了一个“烫手山芋”,因10天借款期限届满,逯某无法还款,李某多次恐吓逯某及家人,还带人到逯某家中常住,逯某想到过报警但李某拿出了那份房屋租赁合同,原来当时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催款时住在逯某家的“合法凭证”。不仅如此,李某还带着人去逯某店内多次拿走玉石首饰,声称以此抵债,更可怕的是,2017年4月中旬,逯某在“鼎力投资有限公司”被人蒙住双眼,强行拖上车带至一山上后被丢入一土坑中用土填埋,逯某极为害怕,埋到一半时大声求饶,承诺一定尽快还清所有欠款,才被拉了上来。此事后,逯某倾家荡产才还清贷款,金额共计92万元。

  2019年6月6日,逯某向公安机关报案,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即组织民警调查走访,与此同时,陆续有被害人来报案,经历与逯某大多相似,其中程某的经历尤为惨痛。

  到期未还遭拘禁

  2017年7月,20多岁的程某想开一家土特产店,但资金不足,经人介绍,得知有一家公司“无抵押、无担保、放款快”,为筹资金,程某来到“永拓投资有限公司”。

  在公司,员工史某接待了他,程某提出借款6万元,但是史某拿出的借条上却写着借款10万元,“借条是一回事,到时候还7万元就可以了”。看到程某疑惑的表情史某解释道,并说还款时多出来的1万元包括提前支付利息5000元、家访费3000元,以及借款服务费2000元。急需用钱的程某并未多想,拿到钱后,史某叮嘱程某,还款期限为10天。

  “离还款还有9天。”放款后的第一天,程某便接到史某的电话,接下来的9天内,程某都会按时接到史某的催款电话,程某外出时总有一辆黑色轿车如影随形,时刻监视他。

  很快10天的借款期限到了,但程某无力偿还,“今天17时前,还不上钱后果自负,我知道你和你奶奶一起居住,到时候别怪我伤害老人。”史某在得知程某无法还款后在电话中威胁道。听完此话,程某立即寻求各方帮助,费力才凑齐7万元。但史某拿到7万元后,取出程某签字的借条说还差3万元。程某气愤地质问史某当时所说还款7万元的承诺为何不作数时,遭到史某及其他人殴打,并被带至西宁市城中区一足浴店内拘禁,在抢走程某身上的1000余元现金后,还从程某的手机微信钱包内转走3000元。程某被关了一天两夜后,史某一行人又将其带至西宁市城东区一贷款公司内,让程某还剩余的钱,看程某不从便饱以老拳。打完后,史某用程某的手机,给所有联系人打电话,其中一名程某的朋友接到电话后同意帮程某还钱,在电话中商定好还款5万元。程某的朋友将钱拿到指定地点后,史某却又改了口,称这几天看管程某的费用也要支付,共计5.2万元,但程某的朋友没有那么多钱,争执许久后,史某拿了4.2万元后让程某的朋友离开。

  史某一行人回到贷款公司又对程某一顿拳打脚踢,用刀刺伤其大腿根部后将程某锁在一间屋内。害怕至极的程某强忍疼痛翻越窗户从6楼跳下,被好心人送去医院救治。

  套路贷团伙落网

  鉴于案情重大,今年6月23日,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立“6·23”专案组,全面展开侦查工作。经过民警大量走访摸排,被害人多次辨认,专案组逐步锁定了涉案人员。经查,李某建、史某羲、史某科、史某权、史某常、冯某、冯某某、赵某珠等人组成的犯罪团伙涉嫌“套路贷”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

  2017年2月以来,以李某建为首的犯罪团伙先后在青海西宁、河北唐山、浙江温州、四川南充、江西南昌等地以“汇富投资有限公司”“鼎力投资有限公司”“永拓投资有限公司”为幌子,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对外宣称“无抵押、无担保、放款快”,与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并以“违约金”、预扣利息、“服务费”等名义收取“砍头息”。同时,该犯罪团伙以“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诈骗手段不断垒高虚假借款本金。

  经过调查取证,专案组认为抓捕时机成熟。今年7月10日,青海西宁、江苏泗阳两地警方联合行动,在泗阳县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建、史某羲、史某科、冯某、冯某某抓获。当日,犯罪嫌疑人赵某珠、史某常在西宁市城北区被抓获。7月11日,犯罪嫌疑人史某权在山东德州落网。

  目前,李某建等8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套路贷”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被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依法刑事拘留。截至目前,警方已掌握犯罪团队实施的10多起套路贷案件,相关情况仍在调查中。

  案件点评:切勿病急乱投医

  近年来,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转单平账”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套路贷”诈骗犯罪日益猖獗。

  纵观本案,犯罪嫌疑人利用急需用钱者想通过最简单的方式借到钱的心理,只要开口咨询,基本上无法回头,必定会被牢牢套住。本案受害人逯某急需资金周转,大可以玉器店为抵押向银行借贷,但是却选择了不知底细的借贷公司,借款53万元,但却付出了更高额的代价:生命一度被威胁,倾家荡产还清贷款,金额共计92万元。本案的另一名受害者程某,自主创业启动资金选择向借贷公司借,6万元的借款借条上确是10万元,对方说到时还7万元就可以,对此程某也没有坚持,两名受害者都是被急需用钱的心理所害。

  笔者希望广大读者通过这两个案例,提高警惕,莫因急需用钱而被那些心动的宣传所诱惑,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借贷渠道,虽然借款手续有些繁琐,但绝对安全可靠,千万不可“有病乱投医”,让自己的经济受损、身心受伤,甚至危及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夜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