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伯林赴黄南州督察公证改革

05.12.2017  09:06
  11月15日,青海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伯林到黄南州督导公证体制改革进展、司法部“五不准”执行、公证业务拓展文件落实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刘伯林实地查看了黄南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情况,与工作人员亲切交谈,鼓励他们加强学习,增强法律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能力,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召开了座谈会,听取黄南州及四县司法局的汇报。解读了中央、省上下发的关于公证体制改革文件精神,传达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宁对公证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黄南州公证工作的现状,解答了公证体制改革中的困惑,统一了思想,坚定了信心。
  刘伯林要求,黄南州各地司法行政部门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公证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省公证工作会议精神和公证改革工作各项改革措施,按照省司法厅下发的改革实施意见坚定不移的完成改革工作。一要掌握好公证改革怎么改改什么,要深入了解文件精神,准确掌握好中央、省厅的改革实施方案,要有新思想、新举措、新作为。二要牢牢把握分类指导和不搞一刀切的原则,认真分析本地公证行业的现状,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判改革中的困难和不足,开辟出一条适合本地公证事业发展的新途径。三要用创新的方式推进改革工作,对待改革中的问题不能“等、靠、推”要立足实际,以新的思想、新的眼光来实施新的作为。对基础好、起点高的地方先行改革,来引导帮扶底子薄的地方的改革,做到条件成熟一个县改革一个县,逐步完成改革任务。四要加大政策引导力度,采取一切措施激发公证行业的积极性,要加强和有关部门的联系,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确保公证行业人心不乱、队伍不散、业务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