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首例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05.08.2020  16:51







        2020年8月4日,刚察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东某扎西、关某龙、普某才郎等涉恶案件,该案涉及赌博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妨害作证罪4个罪名。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刚察县人民法院受理的首例涉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相关领导、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纪委监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工作人员,被告人家属、媒体记者、群众等50余人旁听了此次案件庭审。

        为保障此次案件庭审顺利进行,刚察县法院在海北州中院党组的关心指导下,制定庭审预案,分别从审判业务、安全保障、技术保障、后勤保障、审判联络、疫情应对具体等工作成立相关工作小组,落实分工负责,细化任务,完善细节,明确责任。由于该案被告人人数众多、证据材料多、案情复杂,合议庭结合案情及实际工作先后5次组织召开庭前会议,控辩双方就案件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证据展示等程序性事项在庭前会议解决。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至2018年,被告人东某扎西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伙同其他被告人在刚察县多场所进行聚众赌博,抽头渔利,并向参赌人员进行放贷,逐渐形成了以东某扎西为首的,其他被告为固定成员的恶势力团伙。在此期间,被告人东某扎西与其他被告人采用  “软暴力”手段向他人索要债务,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用语言恐吓威胁证人,迫使证人不敢如实作证等犯罪活动,在本地区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应当以各被告人参与赌博、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妨害作证的犯罪事实、情节对各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主持下,围绕赌博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妨害作证罪四项罪名的具体犯罪事实开展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进行,整个庭审过程紧张有序。为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充分行使辩护权,刚察县法院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进行辩护,做到辩护律师全覆盖。虽然该案案情较为复杂,涉案被告人较多,但是在海北州中院相关领导的全程指导下,合议庭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确保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并当庭予以宣判。对以上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五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及罚金、没收违法所得等财产刑,各被告人均表示服从判决,并表示不再上诉。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以来,刚察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工作安排部署,立足审判职能,健全工作机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设立专门审判团队,针对黑恶势力犯罪依法快立快审快判,从严从重打击,切实做到案件审判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