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交通局】海西州交通运输局传达学习《关于做好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市州工作的通知》精神

14.04.2016  19:24
      为扎扎实实推进民族地区发展,全力做好海西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工作,4月14日,海西州交通运输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召开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做好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市州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重点传达学习了《关于做好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市州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青海省综合规划编制岗位干部专业基本能力标准、评价标准、测评实施办法和训练大纲(试行)的通知》《海西州党政干部基本能力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进行了简要说明。
      会上,局领导安排部署了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一是局属各单位、各部门必须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到交通运输重点工作中,摆上议事日程,召开安排部署会,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二是局属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创建民族团结先进州工作,结合实际工作,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的方式进行宣传,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浓厚宣传氛围。三是夯实创建民族团结先进工作资料台账,以2013年创建先进区工作开始形成的文件资料为主,安排专人认真做好创建活动各种载体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相关台账资料齐全完整;四是把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与党的“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与“树立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海西怎么办,我要怎么干”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与交通运输重点工作相结合,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