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巩固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通过复审

24.07.2018  00:34

  近日,省爱卫办组织专业人员根据《青海省省级卫生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和《青海省卫生镇(县城)标准》,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随机抽查和走访群众等形式分组对兴海县爱卫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市貌、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及饮用水卫生、疾病预防控制、病媒生物防制、单位和社区、镇辖村卫生等工作进行了全面复审。

  复审组认为,兴海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加大投入、营造氛围,扎实开展创建卫生县城活动,坚持抓重点、攻难点,县城建设步伐加快,管理水平大幅提高,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善,传染病防治措施有效落实,病媒生物防制逐步加强,居民卫生和文明素质显著提升,整体水平符合《省级卫生县城标准》的基本要求,此次省级复审予以通过。

  兴海县县委、县政府领导表示,今后将以此次复审验收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研究制定方案,杜绝各项工作滑坡反弹,不断改善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抓实抓细这项民生工程,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