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 开拓创新——省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工作综述

11.08.2014  10:06

  青海新闻网讯    省法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以来,省法学会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服务全省中心工作,紧密结合青海实际,充分发挥法学会的职能作用,团结和引领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以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省为己任,组织推动法学研究,努力壮大人才队伍,广泛参与法制宣传,积极开展法学交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在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地方科学立法,促进严格公正执法司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牢记职责使命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省法学会牢记职责使命,始终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和方针政策摆在突出位置,引领青海法学界、法律界,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省委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在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下开展活动。先后组织广大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次党代会、十二届五次全委会精神;通过举办各种论坛,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和学术交流会,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学理论支持和法治保障;多措并举,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参与“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配合省委政法委举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系列讲座活动;通过课题项目引导等形式,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着力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省法学会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组织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始终保持思想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行动上自觉,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努力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确保法学会事业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立足青海 服务青海

  省法学会紧紧围绕全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改善、生态保护、公正廉洁司法执法,突出应用性、对策性、时效性,着力开展法学研究工作,取得了一批高质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共设立立项研究课题189项。其中,资助类课题82项,自筹类课题107项;完成阶段性研究156项。内容实、领域宽、范围广,从不同侧面展示了我省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省法学会还承担并圆满完成了省部级课题2项;编辑出版法学会研究成果集《西海法学论丛》7—15卷共9本300多万字;与北京市法学会联合开展征文活动,编辑出版30万字的《生态法治论坛》专辑;《青海藏区政法队伍汉藏双语人才培养问题研究》、《青海省政法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调查与思考》分获2009年度全省政法综治工作优秀调研成果一、二等奖; 2012年在西宁召开“社会管理创新与民主法治建设”主题理论研讨会;联合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开展了第二届“青海省优秀法学家”评选活动。受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委托,面向全省各级政法部门、省综治委成员单位和有关科研院校,开展了“全省社会管理创新”征文评审、理论研讨,“深化平安青海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理论征文活动,整理编印了相关文集。

   加大对外交流合作  推动研究成果“走出去”

  紧紧围绕重大法学理论问题,以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为契机,省法学会组织举办各类学术研讨活动,积极加大对外交流合作力度,推动我省优秀法学研究成果“走出去”。联合海西州和青海庆华集团,成功举办了“2010年青海柴达木循环经济法治建设高层论坛”;组织会员参加了第2—8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选送的理论文章多篇获奖;在中国法学会主办的“涉法涉诉信访与和谐社会建设论坛”上,4篇论文获奖;在中国法学会主办的第6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综治办等13家中央部门共同举办的“中国诚信法治保障论坛”上,各有1篇论文获奖;在首届“民族区域自治法治论坛”征文活动中,推荐10篇论文参评。

  先后组织召开省垣法学法律界人士声讨达赖集团分裂破坏活动座谈会、“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法治建设理论研讨会”、“省垣法学法律界纪念建国60周年座谈会”,“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法治理论研讨会”、“青海‘三区’建设与法治保障”理论研讨会、纪念省法学会成立30周年座谈会等10场理论研讨会、座谈会。在政法系统举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讲座3场,邀请国内法学专家来我省作学术报告7场。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2011年,省法学会领导带头深入基层,先后赴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青海庆华集团等单位,开展专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效;多次组织法学法律专家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教育;承办了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执法和谐”为主题的全省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系列讲座活动,政法系统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500余人(次)参加了学习;负责“双百”法治宣讲活动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先后在各地各部门举办46场专题法治报告会,10000余人听讲;先后选派专家学者为基层县(市)举办《物权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等藏汉双语专题法制辅导讲座8场,近1000名各族干部群众受到教育;与其他协会、学会共同承办了由省社科联主办的青海省第1—6届“社会科学普及周”系列活动,组织学会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乡村、城镇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接待群众10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余万份(册)。省法学会连续5年被省社科联评选为“全省社会科普活动先进集体”;在中国法学会网、青海新闻网、青海长安网、青海广播电视台、《青海法制报》、《青海司法》等媒体刊发信息500余篇(条),持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及时报道我省法学研究成果和法学会工作动态。

   充分发挥优势 积极参与立法论证工作

  充分发挥行业、专业优势,主动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参加立法活动,在参与地方立法论证、起草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强化执法监督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省法学会64次组织专家学者,认真研讨立法部门送交的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建议713条,得到省人大、省政府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推荐组织法学专家,参与省委政法委案件评查工作,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并得到省委政法委和受评查单位的好评。2008年创办《法治要报》,目前共编发38期。其中4期提出的“应重视三江源生态移民合法权益的保障”、“青海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法律制度的构建”等立法建议,得到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领导的批示。《法治要报》“运用地方立法权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立法的建议”,得到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主要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由此启动了《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立法工作。

   加强自身建设  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

  积极组织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完善管理机制和管理方法,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切实把学会凝聚成“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强化宣传阵地建设,不断提高学会的社会影响力。应邀组成省法学会代表团赴法国、意大利进行公务学习交流,实现了我省法学会国际交流的零突破;先后选派会员参加了中国法学会考察团赴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加拿大、俄罗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学习交流活动;先后派员参加了全国省级法学会会长研讨班、全国“双百”活动常态化工作经验交流会、全国法学研究成果应用转化经验交流会、西部省区社科联第五次协作会议、青海省首届公诉人、律师论辩赛等学术活动;组织会员赴江苏、浙江、上海、广东、安徽等地学习;与北京市法学会签订了以“定期交流资料和信息,互派人员挂职锻炼,开展业务培训、学术交流和法学研究”等为主要内容的合作协议;接待中国法学会和北京、上海、辽宁等十几个省区市法学会以及台湾法律风险基金学会等法学法律团体来我省考察交流。通过开展这些“走出去、请进来”活动,进一步拓展了学习培训和对外交流的渠道与方式,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得到不断提高。

  根据《青海省法学会贯彻<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了会员入会、转会、退会程序,完成了中国法学会会员核准登记工作,建立健全了会员电子档案和纸质文档,有效提升了会员服务能力;召开会员联络组负责人和特邀研究员会议,畅通学会与会员之间的联络沟通渠道,加强了会员管理工作;积极推荐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王作全等27名法学法律工作者被聘为省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成员;学会特邀研究员马天山、陈永进被聘为省委讲师团特聘教授。

  不断巩固和加强自宣阵地建设。编印《青海法学》季刊28期,《法学会工作动态》54期。2008年上线运行门户网站“青海法学网”,多次进行全面改版升级,网站的学术性、宣传性、实用性不断增强,成为弘扬法治精神、宣传工作成效、交流工作经验、展示研究成果、促进成果转化的重要信息平台。截至目前,网站点击率达600余万次。2014年5月,“青海法学网”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地方法学会“十佳”优秀网站,1名同志被评为全国法学会系统“十佳”网站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