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制度建设,强化畜禽规模养殖场监管

25.05.2015  11:08

      近期,西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以宣传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各项规定为契机,扎实推进我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监管工作,保障我市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西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强化对养殖场粪污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等硬件条件建设的同时,注重制度建设,对全市规模养殖场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梳理,统一编制了人员出入管理制度、防疫制度、免疫制度、免疫程序备案制度、动物标识佩戴制度、动物调入调出制度、防疫消毒制度、兽药使用制度、饲料添加剂使用制度、动物疫病监测制度、动物疫情报告制度、患病动物隔离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养殖档案建立制度、联点兽医工作职责、规模养殖场监管制度等17项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并下发全市各规模养殖场执行。
      制度重点对养殖场法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动物养殖环节疫病防控、免疫、饲料兽药使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情况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今后我市所有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按照17个制度的规定规范养殖行为,全面提高养殖场疫病防控水平和能力,改善养殖环境,降低动物疫病发生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