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华副省长对《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 入围第四届 “中国法治政府奖”作出重要批示

17.08.2016  11:38

我办申报的《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第99号令),经2016年7月23日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评审会初评,已入围“中国法治政府奖”,并于7月24日至30日通过了组委会对全国25个入围项目名单的公示。目前,“中国法治政府奖”已进入终评阶段。9月份,评审会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我省各地区各部门贯彻实施《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高华副省长对《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入围“中国法治政府奖”高度重视,专门就此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抓法治政府建设必须认真、从严。我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既然已经有了好的开端,就一定要坚持认认真真抓下去,久久为功,必将对法治政府建设产生重大影响。” 

省长的批示是对我们工作的鼓舞和鞭策,我们将更加认真细致地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每一项工作,久久为功,善做善成,扎实推进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备案审查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