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多县人民法院再次集中学习“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扫黑除恶案件四个指导意见

23.08.2019  00:2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准确理解和适用4月9日全国扫黑办发布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四个意见。8月21日下午,杂多县人民法院再次开展集中学习活动,活动由党组书记、院长苏小龙主持,副院长刘文骥以及全院干警参加了学习会。

        活动伊始,党组书记、院长苏小龙通报了杂多县法院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与青海省委第二次对接会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对杂多县法院上半年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梳理和总结。随后,副院长刘文骥原文宣读了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四个意见。

        党组书记、院长苏小龙在会上强调:一要加强学习,全院干警要认真领会、深刻理解“四个意见”文件精神;二要贯彻落实,将“四个意见”文件要求落到实处;三要积极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犯罪活动,多渠道、深层次排查收集涉黑涉恶线索;四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依法依规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