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建关键在于党组织担责履职

05.01.2016  09:05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委对党组织抓党治党提出了严格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常态。过去一段时期,各级党组织特别是部门党组织不同程度存在重经济建设、轻党的建设的倾向,需要切实纠正。党组织既承担发展经济、造福百姓的“第一要务”,更肩负从严治党、管好干部的“第一责任”,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市委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真正把党建工作作为主业主责,突出“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和“班子抓、抓班子”,调动各个方面力量齐心协力抓好党建。要将党的建设“五个方面”与党的工作任务“五位一体”、“三区”建设、“三基”建设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从思想、组织、能力、队伍建设入手,按照党章要求,全面加强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党委、党支部领导本地区工作的能力和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机关、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要着力加强基层领导班子政治思想教育和能力素质培训,从严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提高服务群众、化解社会矛盾、依法管理基层事务的能力。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党内职务职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委员、常委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让各级党员干部思想上绷紧弦,时刻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党组织履职,书记是关键。刘云山同志曾经在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严肃批评一些党组织书记,“有的只知道自己是这个长那个长,就是忘了自己作为党组织书记的职责,归根到底是思想认识问题,是政治责任心的问题”。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强化政治责任心,自觉回归本职,真正克服重业务工作、轻党的建设的倾向,时刻将党的建设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在分管领域和单位中,真正将加强党的建设作为重要职责,与业务工作同等重视、同步推进。组织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准确掌握党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积极向党委提出意见建议。通过落实责任,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组织部门牵头、相关方面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摘自海东市委书记于丛乐在海东市委一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