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奋力建设幸福西宁

24.11.2016  19:03
来源:青海日报

  

   西宁今后五年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中央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全会精神,更加自觉地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对党绝对忠诚,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绝对一致,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扎扎实实”“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的重大要求,坚定“四个自信”,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省委“131”总体要求和市委“12315”总目标,坚持以生态保护优先理念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履职为民的坚定立场和价值取向,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保稳定、强党建,巩固深化“三区”“两城”建设成果,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幸福西宁。

  着力把握幸福西宁的成长坐标

  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实现民生导向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幸福西宁的成长坐标。要深刻认识到“生态似水,发展如舟”,以建设幸福西宁为总目标,以产业和城市转型升级为着力点,抓住“生态优先”与“发展率先”两个关键,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全方位、全要素、全周期地与自然环境有机融合,努力实现生态美好、经济发展、百姓幸福的有机统一,着力打造高原绿色发展之城。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的价值取向。顺应人民群众对清新空气、清澈水质、清洁环境等生态产品的期待,坚持以生态保护优先原则为基本取舍标准,树立绿色的政绩观,把绿色发展的根扎深扎牢,持续创造和积累不断增值的绿色财富。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和生态道德,明确政府采购的绿色标准,营造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舆论环境,推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消费文化,引导广大市民增强生态环保意识,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拓宽社会参与渠道,维护群众合法的环境权益,鼓励市民在享有绿色福利的同时,自觉履行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开展倡导绿色发展的志愿服务,打好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人民战争”。

  大力强化绿色发展的产业支撑。把握绿色发展正在从静态保护升级为动态保护的趋势,探索经济生态化和生态经济化路径,构建“一心、三带、六组团、八板块”的生产力布局,加快三次产业融合发展,优化提升产业布局、产业结构和产业效益,实现对生态环境最根本、最有效、最持久的保护,在绿色低碳循环的道路上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以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为核心,提升产业层次和高新技术产业比重,推进西宁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和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引领生产方式向绿色、柔性、智能、精细转变,形成生态文明引领、资源高效利用、产业融合发展的循环型工业体系。以资源精深加工和智能制造为方向,通过技术升级、产业链延伸、产业集群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提高附加值等途径,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水平,构建铝及铝精深加工、特色化工、藏毯绒纺、高原生物制品等优势产业集群,打造传统产业竞争新优势。全力打造全国重要的千亿锂电产业基地和光伏制造中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挥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引领作用。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和“两化”融合为突破口,促进生产与需求对接、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融合,推动“互联网+”精深化、专业化、多样化、协同化发展。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规划建设海洋馆、冰球馆、水上乐园、市民中心、印象西宁、以西宁为起始点和中转站的自驾车营地等一批有规模、上档次、影响大、带动性强的旅游项目,大力推动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现代金融业发展,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加快建设智慧城市,优化商贸会展业态布局,培育发展社会化健康养老服务业,协调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贡献率。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着眼于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加快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循环农业、特色农业、品牌农业、休闲农业,着力构建“一线四川”设施农业、“一带三区”特色生态畜牧业布局。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业微观经营主体发展,完善社会化服务,积极培育农村电商、农牧产品定制等新业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服务体系,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走出一条集约、高效、安全、持续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全面构建绿色发展的空间布局。落实主体功能区划,树立空间均衡理念,强化市、县区落实主体功能定位的责任,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实行片状、线状、点状保护与治理相结合,有序推进城区、近郊、远郊生态治理与修复,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发展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落实西宁城市总体规划和东部城市群总体规划,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城市设计,推进“多规合一”,采取战略预留、空间预控、分类调整等方式,建设“一芯两屏三廊道”城市生态屏障、“一核两极、三大功能区、八个重点特色镇”城镇空间新格局和“一芯双城、环状组团发展”的生态山水城市,促进空间结构、规模结构、产业结构协调发展,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推动城市转型升级。抓住西宁列入新型城镇化国家试点的机遇,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海绵城市、综合管廊建设,构建安全便捷绿色高效经济、与城市布局形态和功能组织相协调的“畅通西宁”综合交通体系,抓好南北山绿化三期、申报中国(西宁)园博会、环城国家生态公园和护蓝、净水、增绿、治土等生态工程,加快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建设步伐,促进城区、县域、园区联动发展。

  不断优化绿色发展的制度环境。建立完善全面体现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积极推进生态建设领域产权制度改革,明晰所有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探索建立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制度规则体系,深化资源环境价格、生态补偿、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第三方治理等生态经济政策改革,通过差异化的产业、土地等政策,全面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促进绿色发展导向与市场力量取向的协同一致。实施对拟定政策生态效益和潜在影响的综合评估,把好政策措施出台的“最先一公里”。严格产业产品的绿色准入标准,提高生态门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及我省的实施细则,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

  着力拓展幸福西宁的活力之源

  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幸福西宁的活力之源。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当前改革开放全局中至关重要的重大举措,是对各级党委政治立场、政策水平和领导能力的重大考验。要坚定地做改革的促进派,当改革的实干家,继续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检验真改革、深改革、敢改革的重大标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和经济工作的主线,以坚决打赢这场硬仗为着力点和突破口,以富有针对性、含金量、获得感的措施和成果,奋力推进改革开放事业。

  强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适度扩大有效需求的同时,按照“去得坚决、降得有效、补得精准”的原则,把握好政策的取向、基点、重心和周期,扎实推进“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着力优化现有生产要素配置和组合,着力优化现有供给结构,着力优化现有产品和服务功能,让西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N”模式实现“设计产能”,跑出“设计时速”,以富有实效的“加速度”提高供给结构的适应性、灵活性和供给体系的质量、效率,实现向高水平供需平衡的跃升。着力构建“点、极、带”有机统一的供给体系。通过打造经济增长点,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解决好供给质量的问题,构建供给体系的物质基础;通过打造经济增长极,形成各供给要素之间的有效协同,解决好供给效率的问题,构建供给体系的运行机制;通过打造经济增长带,实现经济增长对社会发展的带动和向民生福祉的转化,解决好供给效果的问题,构建供给体系的空间格局。着力构建“去、降、补”统筹推进的政策体系。通过主动去、坚决去,为有效供给腾出空间;通过降得实、降到位,大幅降低政府与市场之间、市场内部各主体之间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减少对生产要素合理有效配置的“供给抑制”,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增强企业发展活力;通过补得准、补得好,坚持扩大投资规模与优化投资结构并重,更好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激发民间投资的活力和潜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产品领域的投资和运营,推进轨道交通1号线、西成铁路等大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逐步把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态环境等短板补长、补强,增强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着力构建“产、学、研”协同发力的创新体系。把发展的基点放在创新上,以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为契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严格的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实施科技型和高新技术企业“两个倍增”工程和科技“小巨人”计划,加强国家级省级高新区、西宁中关村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和在北京、上海等地的“科技创新飞地”建设,引导组织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强化支持创新的政策组合效应和公共服务,充分激发和释放创新主体、创新成果转化、创新人才、创新平台、创新政策的效能,形成多点支撑的创新集群,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

  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在全面推进经济领域各项改革的同时,抓住多年想改但进展不快的难点问题,抓住对全市有牵引作用的重要事项,突出抓好具有标志性、关联性作用的重大改革举措落地,加强改革评估和督察,加快推进有利于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改革,加快推进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高发展质量效益的改革,加快推进有利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加快推进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改革,着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继续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国有资本管理体制,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施行政综合、执法综合、作业综合、信息综合,深入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快金融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着力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深化社会事业改革,促进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科技、体育等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协调发展。

  全力打造对外开放高地。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青海对外开放新格局,以向东开放为前提,以对内开放为基础,深化拓展国内外友城关系,积极承接东中部地区产业转移,拓宽陆上、海上、空中的对外连接通道,提升向西开放、对外开放的实力,形成东西并进、内外统筹、陆海联动的对外开放新格局,努力把我国经贸大国效应、国内地区间的传导效应、相关产业间的共生效应等宏观利好,转化为西宁市开放发展的微观便利,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巩固一般贸易发展势头,优化加工贸易发展模式,提高货物贸易发展质量,推动服务贸易发展进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市场渠道、产业集群和配套体系。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举,提高利用外资规模和水平,推动企业集群式、链条式“走出去”,带动商品“走出去”。加强国家级和省级出口基地建设,办好绿色发展论坛和“城洽会”,积极参加“青洽会”等境内外展会活动。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电子商务企业群,建设西宁综合保税区。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着力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着力筑牢幸福西宁的社会基石

  改善和保障民生、加强社会治理,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幸福西宁的社会基石。要坚持把群众当作亲人和依靠,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集中力量抓好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和力量,形成和巩固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奋斗、克难奋进的生动局面。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重大政治责任,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基本方略,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切实做到脱真贫、真脱贫。坚持精准识别,实施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回答好习近平总书记的脱贫“四问”,扎实推进发展产业、易地搬迁、资产收益、转移就业、医疗保障和救助、教育资助和培训、生态保护和服务、低保兜底“八个一批”脱贫攻坚行动,落实行业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市县乡村脱贫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督查组作用,激发贫困群众脱贫的内生动力,建立贫困户贫困村退出机制和第三方评估机制,探索东西部扶贫协作的新方式新路径,扩大社会力量参与,确保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县全部摘帽。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把握民生工作宏观环境和内在条件的变化,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思路,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生态优化同步,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生态产品增加同步,落实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不断增加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更加注重群众实际感受,从政府、市场、社会和供给、需求、预期等多个维度综合施策,持续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发挥中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完善职业教育培训,建设创业型城市,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完善对就业和生活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更加重视保障公平、提升质量,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持续优化教育布局,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进程,普及十五年免费教育,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建设紧密型一体化医联体,坚持中西医并重,健全完善预防为主、公平可及、系统连续、质量优化的医疗卫生服务保障体系。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保障妇女儿童和未成年人权益,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繁荣文艺创作生产,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体系,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广泛开展社会救济、社会互助和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实施住房提升计划,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健全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加大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监管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饮食用药安全。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积极支持国防建设、军队改革和驻军警部队建设发展,加强国防教育和后备力量建设,深入开展“双拥”活动,推动军民深度融合发展。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注重通过法律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局面。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扩大群众有序政治参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公正司法。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不断提高协商民主的科学性、有效性。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发挥基层各类组织协同作用。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做好外事、侨务、港澳、对台工作,鼓励和引导新社会阶层人士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创新舆论引导方式方法,建设清朗网络空间。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五星级文明户”创建等活动,不断提升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快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市创建步伐,完善促进交流交往交融的治理机制,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不断增进“五个认同”,构筑共有精神家园。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构建积极健康宗教关系,做好宗教界代表人士和信教群众工作,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民参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权利,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和网络信息技术,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构建全天候、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运行保障体系。强化“西宁稳则全省安”的全局意识,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建立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有效防范、化解和掌控各类社会风险,坚决打击分裂势力、暴恐活动,扎实推进平安建设。

  着力强化幸福西宁的政治保证

  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的必然要求,是幸福西宁的政治保证。要牢固树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意识,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协同发力,以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强化“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筑牢思想根基。巩固深化党内教育成果,按照省委“学要掌握立场观点方法,做要找准人民群众需要”的要求,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强大思想武器,作为认识和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总钥匙”,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指南针”,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永葆爱党之情,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贡献护党之力,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履职为民,坚持艰苦奋斗,带头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带头用道德长久滋养修身,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展示“革命理想高于天”的强大力量。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自觉把意识形态作为最核心的政治资源和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不断增强意识形态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不断增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信念,夯实凝心聚力、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加强和改进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支持群团组织不断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充分发挥党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严肃党内生活。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更加自觉地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五个必须”,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绝对一致,保持和增强自身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委(党组)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发展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拓展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表达意见的渠道。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实现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法律监督、行政监察、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以党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经常性、有效性。

  强化基础支撑。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治党“三问”,把抓基层党建作为首责和主业,明确书记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的共同责任,把“三基”建设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力量向基层充实、资源向基层倾斜。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服务功能,坚持党建带群建,统筹提升各类基层组织建设水平,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着力加强区域党建,创新组织设置方式,推动城乡党建一体化。健全发展、教育、管理、服务、宣传党员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加强党内关怀帮扶工作,给予基层党员特别是老党员老干部、生活困难党员更多关心帮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统一,选准配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培养使用各年龄段干部,重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推进干部交流,落实能上能下、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让那些对党绝对忠诚、践行“三严三实”、善谋善作善成的干部有更多用武之地。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努力营造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真诚关心人才成长、鼓励支持人才创业的良好环境。

  保持清廉本色。层层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全面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纠治“四风”,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既努力从一些优秀领导干部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先进事迹中找到差距、见贤思齐,又努力从一些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中汲取教训、警钟长鸣,把廉洁自律当作生命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相关措施,把牢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守住做人、行事、用权、交友的底线,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始终经得起政治、事业、名利和生活的考验,让党纪党规在西宁真正具有铁的质地、钢的硬度。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强化派驻监督,用好审计结果,在执纪问责上坚持不搞下不为例、不搞情有可原、不搞变通处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用权不任性、有责敢担当、守纪勇作为,充分展示西宁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品格和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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