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家加油站受罚涉及中石油、中石化单位12家

14.04.2015  09:56

  青海新闻网讯 4月13日,省公安消防总队对外发布消息称,自2015年1月至今,省消防部门已对全省29家存在突出火灾隐患的加油站作出“三停”、罚款及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其中涉及中石油、中石化单位12家。

  在中石化青海石油分公司平安县东入口加油站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柴发机房内电气线路的敷设不符合规定,消防车通道停放非加油车辆、员工宿舍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未落实等消防隐患。

  消防检查人员透露,海东市平安县平安镇东村的中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平茂加油站也同样存在配电间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标准、配电箱未设置防爆配电箱等问题。

  鉴于这两家加油站发现的火灾隐患,平安县消防大队当即采取停止使用和处罚的决定,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整改。

  在此次联合检查中,消防人员对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查封。对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一律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夏季是易燃易爆事故的高发期。下一步,省公安消防总队将对全省易燃易爆单位场所进行逐一登记,建立工作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检查的基础上,督促中石油、中石化、中油燃气等石化行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开展隐患自查互查,严格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提高易燃易爆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