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有新规

29.12.2014  14:49
核心提示:   近日,省安委会办公室就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规范要求,制定出台了《青海省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和技术标准》。  据悉,此次出台的新标准对制鞋、制衣、玩具制作、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

   近日,省安委会办公室就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规范要求,制定出台了《青海省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和技术标准》。

  据悉,此次出台的新标准对制鞋、制衣、玩具制作、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藏(地)毯纺织等7类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企业车间和库房消防安全、消防安全管理、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消防力量以及火灾事故处理、消防档案等多方面进行了界定和规范。

  此外,制定了企业的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应满足使用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保持畅通,室内消火栓、灭火器及自动消防设施等应完整好用。企业的工艺装置、工艺指标、工艺监管措施要落实到位、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进行操作。企业的电气线路和设备安装、维修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消防控制室应当悬挂各类规章制度和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