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全面落实村监委会报酬

15.02.2017  23:39

  青海新闻网讯 去年以来,化隆县积极补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短板,全面落实村监委会主任工作报酬,该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据了解,从2015年起,化隆县在财政极度困难的情况下,想方设法全面落实村监委会主任工作报酬,每年每人为3600元,两年共发放村民监督委员会报酬262万。通过发放监委会主任工作报酬,进一步提高了村监委会主任工作的积极性。现在村里大到村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小到低保户评定、惠农资金的分配、危房改造户的确定等,都严格按照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决议的程序,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民主决策程序进行。

  在此之前,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没有工资报酬,工作积极性不高,造成村民监督委员会有名无实。为打破这种被动局面,真正让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做到履职尽责不缺位,敢于监督不让步,化隆县委组织部从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的高度,重视并加强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利用村级换届的契机,引导群众把那些为人正直、敢于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的村民选到监督委员会“当家人”的岗位上来。并建章立制,明确监督委员会主任的职责任务,理顺监督委员会的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从解决好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工作补贴出发,为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撑腰打气”,有力地促进了村级党组织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